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鹏
为解决处方药“无方销售”“先药后方”的市场乱象,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青海省检察院“食药安全益路行”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要求,近日,民和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监督违规销售处方药行政公益诉讼案,以务实举措让处方药销售有“方”,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在办案中,检察干警以辖区内的零售药店(站、所)和医疗机构为重点,对马营镇、满坪镇等7个乡镇的13个药店(站、所)采取现场勘验调查、询问经营业主、现场拍照取证、调取相关资料等方式开展取证工作,依法调查案件事实,夯实证据链条,通过调查取得相关证据94份。
针对个别药品经营主体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未分类管理、药品出入库管理不规范,可能误导消费者(购买者)以非处方药品用药,造成患者用药安全隐患问题,民和县检察院向被监督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将在整改期限内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药品经营监管力度,依法依规排查整顿,责令限期改正,并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处方药监管工作,共同促进药品零售行业安全有序经营。
下一步,民和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继续督促行政机关加大对处方药销售的检查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加强处方药品法律法规宣传,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有效消除药品安全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