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虎

舆论热议的河南南阳冀廷梅等人被指控“涉黑”一案,近日出现了“当地司法机关是否应当回避”的争议。

笔者从辩护律师处获悉,该起“涉黑”案原本共有28名嫌疑人,其中一名嫌疑人徐某,系淅川县检察院检察长李东兴的家族亲属;李东兴检察长同时也是冀廷梅案的第一公诉人。



当地司法机关将检察长亲属单独分案后,该亲属所涉案件被指定至其他法院管辖。受访者供图

辩护律师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司法人员若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有某种特殊关系,不得办理该案件,亦即“回避”原则,目的是确保司法公正;李东兴作为淅川县检察院的检察长,其亲属既已涉案,那么,为确保案件公正审理,淅川司法机关应主动回避该案办理。

当地司法机关的做法,却是将徐某单独分案、指定其他县法院审理,冀廷梅等被告人则仍在淅川受审。

辩护律师强调,将单独一名被告人分案处理、而将其他被告人牢牢抓在手上,并未断绝淅川县司法人员与此案的利害关系,仍不能保证全案得到公正审判,此举系“掩耳盗铃”。

01

全国最大玉器集散地被官方停业

2023年6月,笔者发布《河南反恐重镇长出的“黑社会”》一文,首度关注冀廷梅等人被指控“涉黑”一案。

冀廷梅系南阳市镇平县石佛寺镇石佛寺村党支部书记。她自2003年上任后,看到石佛寺村玉雕加工历史悠久的长项,为带领村民致富展,便自筹资金、各方融资,借鉴北京潘家园市场的模式,筹建了玉博苑市场。

资料显示,市场建起后,专门成立了管理办公室,向商户提供日常管理、交通管理、市场卫生等服务,并向每个商户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类似于收取“物业管理费”。

冀廷梅的经营管理模式很快被推广到全镇,迅速带动了整个石佛寺镇的玉雕产业。本不产玉的石佛寺镇,逐步发展为全国最大的玉雕生产销售集散地。

2021年12月,冀廷梅被淅川县公安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自此失去自由至今。她被指控系“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脑,而其被指控的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大量罪名,均围绕冀廷梅等人对玉石交易市场的管理行为展开。

笔者获悉,冀廷梅等人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包括“利用职权非法控制石佛寺村土地资源,大肆违法违规进行玉石交易市场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圈占公共道路摆摊出租,代行政府职能,随意制定市场规则,对该区域上千名商户采用威胁、滋扰、驱赶等手段强拿硬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控制该区域的玉石交易市场,从中敛取巨额非法利益”等。



被关停的玉石交易市场,屋内一片破乱。刘虎摄

针对这些指控,冀廷梅亲属说,玉石交易市场的管理规则,是由村两委班子研究决定的,并非由冀廷梅一个人的意志所决定,为何会被指控为“个人随意制定市场规则”?

冀廷梅亲属还指出,村两委班子借鉴北京、广州玉雕市场管理模式,制定了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模式,通过成立市场管理办公室,将以前的小门小户,改造为正规的市场经营,为广大商户提供更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并收取一定的管理费。

“在提供管理及各项服务的同时,收取管理费用,这样的模式在任何一个市场都存在,遵循了市场运行规则,也受国家法律的规范和制约。”冀廷梅亲属说。

此外,石佛寺村玉石交易市场的这套管理模式,早已推广、且至今存在于镇上的其他交易市场,“与涉案玉石交易市场相隔不到一公里,就存在着其他的市场,采取完全雷同的收费、管理模式,他们为何不被追究?”

冀廷梅等人被捕后,玉之友商贸城曾被长时间关停,这令原在市场里经营的3000余商户叫苦不迭。他们失去了维持生计的往日环境。

02

检察长的亲戚也是被告人,怎么办?

从2021年12月被指居开始,冀廷梅至今已被羁押超过三年,该案至今仍未正式开庭审理。

近日,辩护律师披露了该案中“检察长把自家亲戚分案处理”的诡异内情。

根据辩护律师介绍,2022年9月,淅川县公安局将该起“涉黑”案移交给淅川县检察院时,共有28名嫌疑人;其中一名嫌疑人徐某,系淅川县检察院检察长李东兴的家族亲属。

“按照淅川公安的侦查指控内容,徐某涉嫌的犯罪事实,与冀廷梅的弟弟冀晓永相关、交织在一起。”辩护律师介绍,因此,司法机关对徐某的行为如何评价,会直接影响该案其他被告人的命运。

辩护律师指出,李东兴检察长同时也是冀廷梅案的第一公诉人,其亲属既已涉案,为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审理,根据回避原则,淅川司法机关应自行回避冀廷梅案的办理。



淅川县检察院。刘虎摄

“但蹊跷的是,案件从公安移交到检察院后,被告人徐某突然就从冀廷梅一案中消失了。”辩护律师介绍,他们发现,该徐某被南阳中院指定到了淅川县法院之外的内乡县法院审理。

南阳中院在《指定管辖决定书》中称,被告人徐某故意伤害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系淅川县法院报请指定管辖的案件,因徐某与淅川县检察院检察长有亲属关系等原因,本案不宜由淅川县法院审理,“为维护司法公信力,保证公正审判,提高诉讼效率……决定将该案指定内乡法院审理。”

对于淅川县检察院将检察长亲属单独“分案处理”的做法,冀廷梅案辩护律师指出,在《刑事诉讼法》和《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当中,并无法律规定,类似该案中的情形可以进行分案处理或另案处理。

“不仅分案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恰恰相反,相关法律中都是强调,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和诉讼进行的,检察院可在职责范围内对相关犯罪案件并案处理。”辩护律师指出。

除检察长的亲戚徐某外,该案中其余被告人仍将在淅川法院受审。对此,辩护律师强调,将单独一名被告人分案处理、而将其他被告人牢牢抓在手上,并未断绝淅川县司法人员与此案的利害关系,仍不能保证全案得到公正审判,此举系“掩耳盗铃”。



淅川县法院。除检察长亲戚外,其余被告人仍将在此受审。刘虎摄

就如何依法解决因检察长亲属涉案而带来的程序问题,辩护律师指出,因检察长亲属涉案,整个淅川司法机关都不宜再办理冀廷梅案,唯一合法的解决方案,是将冀廷梅案全案改变管辖到其他县区。

“我们已向南阳中院申请全案改变管辖,但南阳中院迟迟未作出决定。我们无法理解。”辩护人表示,冀廷梅一案留在淅川,是给被告人的亲戚检察长李东兴增加心理负担,也是对淅川司法机关公正性的严峻考验,“这个问题非常严重,希望南阳中院能够意识到。”

03

⼥“⿊⽼⼤”的法官儿子为母辩护

古有缇萦救母,今有毕祺祺为母作无罪辩护。

毕祺祺,是该案中被指控为“⿊⽼⼤”的冀廷梅的儿子,他还有另一个身份:南阳市一基层法院的法官。法官亲自为母亲辩护、喊冤,成了法律圈的一桩奇事。

2025年2月,毕祺祺走进淅川县法院的大门,但却并非以一名法官的身份,而是作为其母亲冀廷梅的辩护人来递交手续。

据了解,毕祺祺表示其母被指控涉黑一案,系办案机关将玉石交易市场一系列正常的市场管理行为人为“夸⼤”成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作为司法系统的一名法官,他虽一直在为母亲多方奔走,但始终没有公开介入审判程序。

直到亲眼目睹南阳司法机关“明知淅川县检察院检察长的亲属涉案,仍不改变管辖,甚至直接将案件进行违法分案”,毕祺祺终于决定亲自站出来,为自己的亲人辩护。

毕祺祺认为,当地司法机关以“保障庭审质量和效率”等为由,对案件“分案”审理,将部分被告独立开庭;根据多年的经验,此举存在明显且严重的程序违法,可能妨碍对案件真相的完整调查。

笔者获悉,该案中,毕祺祺被抓的亲属除其母亲外,还有其父亲等十余名亲属,甚至包括一些远房亲戚,“整个家族差不多都被打成了黑社会,几乎只有我一人还自由,得以在外奔走。”



毕祺祺在淅川法院门口

毕祺祺坚持认为,其母亲在经济上没有问题,母亲担任石佛寺村支书,每年都要接受纪委和政府的巡查;玉石交易市场每年收取摊位费和管理费,是给村集体的,而村里要把这些钱给村民分红。

而就司法机关对其父母等亲属的“涉黑”指控,毕祺祺则从专业角度指出“这是绝对不可能的”,“涉黑的四个特征,没有一个具备。”

一位案外法律人向笔者介绍,我国现行法律仅规定法官审理亲属案件需回避,但未限制其以辩护人的身份参与;毕祺祺为母辩护,这是全国第一次在职法官为自己的至亲辩护的案件,将成为刑辩史上的名场面。

“法官作为司法公正的守护者,要维护正义,职业伦理要求绝对中立,但为至亲辩护时,身份从‘裁判者’转为‘辩护人’,形成罕见的伦理悖论。”上述法律人表示,对毕祺祺来说,作为一名儿子,毕祺祺为母辩护之举,以自己的方式诠释了真正的亲情、勇气与坚持。

04

律师与公安展开“证人保卫战”

就在去年,冀廷梅案还曾出现一场司法史上罕见的“证人保卫战”。

对冀廷梅等人“涉黑”的核心指控,围绕冀廷梅等人对玉石交易市场的管理行为展开。案件移送至法院后,该案辩护律师历时数月,在玉石交易市场现场调查取证,获取了600余份证言。

“大量证言显示,商户缴纳管理费用等是出于自愿,并不存在所谓强迫;市场管理费适用于维护市场秩序、改善经营环境的,收费标准也是透明的。”辩护律师向笔者介绍。

辩护律师在调查时还发现,此前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存在对证人逼证、不如实记录证人陈述等违法取证情形。

网络发布的一段辩护律师对证人取证时的视频记录资料显示,该证人告知辩护律师,淅川公安对其取证时 没有如实记录,“我看他不符我不签”,但公安则威胁其“不签字就不让走”,证人甚至被逼得拨打了110报警。



证人向辩护律师表示,警方未如实记录其陈述,还威胁其“不签字不让走”。图据“刑辩明怀”公众号

笔者此前获取的相关资料也显示,冀廷梅等人被捕后,玉石交易市场被关停,导致原在市场里经营的3000余商户叫苦不迭;1000余名石佛寺村民亦联名写下《请愿信》,称冀廷梅等人系因“维护集体利益、依法自主经营被人记恨和构陷”。

但当辩护律师向淅川法院提交了前述600余份证人证言后,淅川法院并未依法通知这些证人出庭作证或组织对证人核证,反而相关证言被转交给了本就涉嫌非法取证的公安机关。随之而来的则是一场律师与公安的“证人保卫战”。

公安机关以“核实”律师提交的证据为由,对证人展开了新一轮的“问候”。对此,辩护律师指出,警察存在妨害作证的行为,例如,“公安机关在‘核查’证人罗某向律师做的笔录时,罗某明确表示其是自愿缴纳管理费、未收到强迫,但却遭到公安机关威胁,证人还与侦查人员争吵近半小时。”

为了查证公安机关再次取证的合法性,该案辩护律师又再次展开了对证人的调查取证工作,并租赁了玉之友商贸城五楼的五间办公室,作为调查取证的场所。



市场关停后,曾经在市场里经营的商户们叫苦不迭。受访者供图

结果,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也闻风而动,来到玉之友商贸城五楼,直接将证人带到了律师办公室隔壁,进行长时间的询问。

“在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公安机关仍频繁接触、询问证人,进行所谓的‘核查’。我们担心,证人会因害怕而不敢说出真相,公安会通过不正当手段影响证人的证词。”一位辩护律师表示。

家属总结,在这起所谓的“涉黑”案中,淅川方面的程序违法情形层出不穷,迫切希望该案能改变管辖、移出淅川。唯有如此,方能保证二十余名被告人公平公正受审、还原案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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