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惟行而不返。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律是我们必须要遵守的准绳。为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让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郧西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将法律送到职工手边、学生身边、群众心间。
普法在机关
郧西县局(营销部)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将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在全局上下掀起一股法治热潮。
近年来,郧西县局(营销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知识学习,邀请法律顾问为大家结合生活实际,讲解民法典案例;聘请内训师,对新发布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进行解读;在机关办公楼和各站点的显示屏内播放法律知识海报和普法视频;为职工书屋购置法律法规相关书籍;通过工作群转发“以案释法”案例……既有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宪法、民法典,更有我们工作中需要用到的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这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活动和一场场妙趣横生的培训授课,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热情空前高涨,切实提升了大家的法治意识。
宣传“零距离”
"这些看似奶茶杯、可乐罐的卡通造型产品,实际上都是违规电子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类销售网点,所有调味电子烟均属违法销售范畴......"郧西县局(营销部)"雁小青"志愿服务队近日深入校园周边商圈,面向零售商户开展专项普法宣传。
在宣传活动中,专卖人员通过"面对面"讲解方式,向商户详细解读新型电子烟的隐蔽形态及危害特征,强调国家明令禁止销售除烟草风味外的所有调味电子烟。明确划定校园周边禁售区域范围,要求经营者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警示标识。针对部分商户存在的认知盲区,工作人员特别指出:凡印有水果味、汽水味等诱导性标识,或采用玩具造型、文具外观的电子烟产品,均属重点整治对象。为构建长效监管机制,郧西县局(营销部)建立校园周边商户动态档案,通过"线上普法+线下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核查经营资质和商品品类。同时开通24小时举报专线,鼓励商户与消费者共同监督,对违法销售行为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现”身说法
冬日暖阳正当头,一场生动的普法讲座正在昌盛烟酒店进行,引来了周边群众的热情参与。
“您虽然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是开通了外卖平台后并不能销售卷烟,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针对零售户的疑问,客户经理张银耐心解答道。郧西县局(营销部)组建了一支以烟叶技术员、专卖执法人员、客户经理为核心的普法志愿者队伍,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为基础,围绕服务对象所关注的“急难愁盼”,讲“身边事”、普“身边法”。此外,为了提升普法宣传的趣味性和实效性,郧西县局(营销部)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普法”手段,通过零售户微信群,推送图文并茂的普法文章和简短易懂的普法短视频,以生动形象的内容开展普法宣传。在社区,普法志愿者为居民讲述民法典小故事;在田间地头,技术员为烟农解答烟田承包过程中的法律疑惑;在送货路上,物流配送员向零售户宣传最新的烟草专卖法律政策。
下一步,郧西县局(营销部)将不断创新普法方式、多维运用新媒体普法平台、构建全方位普法网络,提升普法工作专业化水平,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图片由刘姝婷提供)
来源: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