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近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迎江区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江龙山涉嫌犯受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至2022年间,被告人江龙山利用担任迎江区长风乡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区市政工程处主任、区住建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6.3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江龙山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主持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以及辩护人的意见,充分保障了各方的诉讼权利,江龙山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迎江区各乡街以及区直机关等100余名党员干部、被告人亲属旁听了庭审。
本案将择期宣判。
02
安庆市大观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敬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大观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03
马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服务中心主任何韬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马鞍山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含山县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04
日前,金安区纪委监委对金安区东市街道建来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孙宏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宏胜身为党员干部,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用公款购买并发放烟酒等物品;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提高个人社保缴纳基数;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为他人办理拆迁分户;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虚报、骗取拆迁补偿款,为他人在拆迁安置中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孙宏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金安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孙宏胜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 | 凤凰网安徽综合
编辑 | 吴清晨 责编 | 靳晓宇 审核 | 曾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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