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顺县林权不动产证的发放标志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迈向新高度。
林权不动产证是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的法律凭证。颁发林权不动产证,给农民吃下了“定心丸”,对依法依规开展森林经营和加强生态保护提供了保障。
林业为人类提供了清新的空气、洁净的水源、宜人的环境,不仅有着巨大的生态价值,还有着不可忽视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通过合理开发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产业,能增加林农收入,助力乡村振兴。
在北耽乡人民政府的大力协助和支持下,个人承包林地的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顺利开展。
林权权利人王建斌和靖永贤在林权改革工作中获得林地的合法权益,为今后的林地经营,搞好林业产业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
今后,平顺县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为群众在林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技术、资金、市场等问题提供支持和帮助。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确保各项林业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让群众在林业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
来源: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