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用好各类课程课时和课后服务时间,保障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全面实施学校体育家庭作业制度……近日,上海市教委等部门印发《上海市中小学体育工作管理办法》,《办法》自3月10日起施行。

【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

本市各中小学校要持续深化小学“兴趣化”、初中“多样化”、高中“专项化”学校体育课程改革,各中小学校要开齐、开足体育课。统筹用好各类课程课时和课后服务时间,鼓励探索长短课结合等方式创造条件开展体育锻炼,保障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保证小学每周开设5节体育课、2节体育活动课,推进落实初中每周开设4节体育课、1节体育活动课,落实中职校每周3节体育课,推动高中每周开设4节体育课。不得占用体育课、体育活动课时间。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利用课后服务时间以兴趣小组、体育社团等形式组织丰富多样的体育锻炼活动并覆盖所有参与学生。

加强课外校外体育锻炼,全面实施学校体育家庭作业制度,鼓励根据学生体质健康实际情况,布置有针对性的家庭作业。布置寒暑假体育作业并在开学两周内组织相应的测试,结果纳入体育日常成绩。

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校级运动会

课余训练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中小学校建立体育课余训练制度,组建班级、年级及校运动队并建立完善选拔机制,为有体育运动兴趣爱好和发展潜力的学生参加锻炼、提升运动技能创造条件。根据运动项目特点,结合学生年龄、性别、健康状况及文化课成绩等情况,参照《上海市“一条龙”学校课余训练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科学制定训练计划并保证一定的运动时间,组织学生利用放学后、双休日及寒暑假等时间训练,引导学生主动参加体育锻炼并养成习惯,切实提高运动水平。

本市继续完善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市、区、校三级赛事活动体系,组织青少年广泛参加并不断挖掘和发挥育人效益。本市每年举办单项锦标赛、阳光体育大联赛及体质健康专项赛等市级赛事活动,并建立完善优秀学生运动员参加国家级及以上重大赛事活动的选拔集训机制。各区要定期举办校级、区级竞赛及阳光大联赛等活动。鼓励结合区域发展特色承办有影响力的市级及以上大型赛事并形成品牌。各中小学校要定期组织班级、年级等竞赛活动,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校级运动会,组织青少年学生广泛参加,营造浓郁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市级比赛参赛人次不少于全市学生的10%,区级比赛参赛人次不少于区域学生的30%,校级运动会应设置适宜的体育项目并动员所有学生参加。鼓励各区和学校结合实际组织观摩高水平的体育赛事活动。

【每所小学和初中均应开设7种以上体育运动项目】

《办法》还明确,本市各中小学校要不断丰富开设的体育运动项目类型,不断强化体育特色,努力建设“一校多品”,逐步形成品牌特色,为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提供有力保障。每所小学和初中均应开设7种以上、高中开展8种以上的体育运动项目,中小学生年运动时间达到365小时(高中阶段学生在专项上的时间不少于180小时),引导学生养成坚持体育锻炼的习惯,逐步提升运动技能并养成终生锻炼的习惯。

为促进学校体育工作均衡有序发展,提升综合育人效益,按照国家有关规划部署和国家级及以上大型赛事活动项目设置并结合实际,本市在全市范围内加强项目统筹布局。其中,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及武术9个项目为各区必选的布局项目。在此基础上,市教委、市体育局指导各区结合区域发展规划及实际情况,在体操、击剑、射击、射箭、跳绳、自行车、水上项目、棒球、垒球、高尔夫球、橄榄球、攀岩、滑板、拳击、马术、冰雪、棋牌、手球、壁球及智力运动等奥运会、全国运动会项目及新兴项目中选择若干个进行布局。总体上,各区形成以9个重点项目为主,若干个推进项目为辅的“9+X”学校体育项目布局结构。

各中小学校应坚持面向全体学生,深入挖掘和发挥学校体育在全面育人中的重要作用,营造有利于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应充分依托课程、课余训练、赛事活动等载体,培养和激发学生的运动兴趣,发展运动技能,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他们在基础教育阶段掌握2项可伴随终生的运动技能。

原标题:每天综合体育活动不少于2小时,每年至少一次校级运动会,管理办法下月施行

栏目主编:徐瑞哲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来源:作者:解放日报 许沁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