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王建东
2025年2月19日,原告赵勇终于拿到了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撤销被告黄某芬无偿赠与被告刘某月449002.63元的行为,刘某月在判决生效十五日内将以上款项返还给黄某芬。
今年刚满40岁的赵勇曾经也规划着自己的生活能够像平常人一样,毕业之后工作买房娶妻生子,但是从十年前父亲被撞倒的那一刻,他的人生就偏离了最初的规划,踏上了漫长的诉讼之路。
事情要从十年前说起。2015年10月,黄某芬开车时将赵勇父亲撞倒,赵父重型颅脑损伤被诊断为一级伤残。2017年6月唐山市润丰区法院判决黄某芬赔偿赵父85万元,8月判决生效,进入强制执行阶段。然而黄某芬未履行判决义务,至今仍欠款73万元拒不执行,并通过和女儿刘某月一起贷款买房、向刘某月无偿赠与钱财等方式转移大量财产。
2017年12月1日,赵父不幸去世,赵勇成为此案的申请执行人之一。2018年8月,赵勇提起债权人代位析产诉讼,希望分割被执行人黄某芬在女儿房产中的份额,以推动赔偿执行。但2018年12月,赵勇被判败诉。
2019年1月,赵勇又提起债权人撤销权诉讼,要求撤销被执行人黄某芬向女儿无偿赠与大量资金的行为。苦等六年之后,法院终于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黄某芬撤销无偿赠与女儿刘某月44万的行为。
一审判决后,赵勇于2月23日在微博账号@认真的赵先森 下发长文表示,“对该判决并不满意,但尊重,并决定不上诉。”
赵勇告诉大象新闻记者,从2015年到现在,中间历经了很多诉讼,每一次诉讼都会调取被告一定的银行交易流水。去年他将这些流水统计了一下,竟然高达近3000万元。
“但是被告必定上诉,会拖到二审,”赵勇说,“本案的判决,还不意味着执行的结束。”
赵勇说,诉讼之路漫长而艰难,最初是为了父亲去“死磕”,逼着自己要坚持下来,后来慢慢意识到,维权已然成为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应像呼吸一样自然。回顾十年的维权路,他在微博中写下这样的话:
“‘老赖’拖延的时光,不止消耗了当事人的光阴,更消磨了司法的威严;
十年时光丈量出的,不仅是单个案件执行的正义刻度,更是我作为一介公民法律意识生长的一圈圈年轮;
迟到的正义虽令人不甘,总归好过失踪的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