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们,2025年2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提醒大家,其中明确规定,城镇居民不允许到农村购买农房和宅基地,退休干部也不允许到农村占地建房。中央再次强调,非本村人员不能买卖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 。
最近小政看到到好多非本村村民买卖楼房引发纠纷的案子。有的买了房拆了重建,有的买房后碰上征收拆迁,拆迁补偿款分配谈不拢。这里就给大伙普及两个重要法律知识。
依据相关法律,本村村民买卖农房或宅基地上的房屋,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这就好比把希望寄托在对方是个守信用的人身上,可一旦涉及重大利益,或者老人卖房子女不同意,扯皮的事儿就来了。哪怕你买了20年的房子,也可能被对方起诉确认合同无效,最后房子都没了。
另外,基于无效买卖合同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同样无效。根据2019最高法行政368号行政裁定书的裁判精神,农民把宅基地上的房屋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个人,房屋买卖合同通常认定无效,那基于此和行政机关签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因为缺乏合法基础,也归于无效。在征收拆迁纠纷里,这类案子很难妥善处理。卖房的觉得卖亏了,想趁着拆迁把利益拿回去;买房的觉得钱都交了,买了这么多年,补偿费都该归自己。
家人们,有地的千万别随意卖,未来30年,农村土地越来越值钱。也劝那些想去农村买房的朋友,可得做好心理准备,出问题的概率真不小。大家对农村房屋买卖有啥看法,还打算去农村买房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大家一起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