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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拘留10日!——怀集:严打非法销售散装汽油
2月19日,怀集县公安局坳仔派出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辖区村民钱某在坳仔镇圩镇自家经营的摩托车修理部内,私自售卖散装92号汽油,现场查获散装92号汽油40升,随即将钱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明,钱某自2025年1月起,在其修理部内向周边村民销售散装汽油,且销售对象多是无牌无证的摩托车驾驶人,这种私自存放、售卖散装汽油的行为,不仅触犯法律红线,更是一种罔顾自身以及周边村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危险行为。
目前,县公安机关依法对钱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收缴其40升散装汽油。
警方提示
汽油属于易燃易爆品;私自存储极易造成火灾、爆炸等事故!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严禁私自销售、运输汽油。
此外,“私油”的油品来源不明,缺乏相关资质,更无法保障质量。请广大车主切勿贪图便宜,应 选择正规加油站加油;如发现身边有疑似非法加油的行为,请拨打110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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