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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数字法院建设期间
法官、法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
诉讼参与人、社会公众等各界代表
以建设者、使用者、见证者等身份
参与其中
他们与数字法院有怎样的故事?
今天让我们来听一听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庭
法官助理何祥琪的讲述。
问:
你曾说,数字法院帮你解决了办案“烦恼事件”,能不能和我们分享一下?
何祥琪:我之前在网络冲浪时看到一个帖子。某律师与网友交流律师执业“烦恼事件”,内容包括“代理原告,忘记开庭”“忘记缴纳诉讼费用”“记错时间,错过上诉期”等等。
忍俊不禁的同时,我也开始联想,如果要列举办案“烦恼事件”,那我也能说说一二。比如,“当事人‘踩点’提出续保申请或者忘记提交续保申请”“新旧法交替之时法条引用难题”等等。
以前,为了避免这些情形发生,法官、法官助理常常需要写小便签提醒自己、互相提醒或者反复确认案件的事实和裁判细节,但难保不会出现“漏网之鱼”。随着上海数字法院的全面推进,许多困扰着一线办案人员的细节问题都迎刃而解了。
以公告费处理为例。在民事审判中,由于无法找到被告等原因,部分案件需要公告送达。公告送达的期限一般是30天或60天,等完成送达、开庭结束,法官撰写裁判文书时,可能出现遗漏处理公告费的情况。不仅导致文书差错,损害司法的公信力,还可能引起程序空转,影响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民商事案件裁判文书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规范表述提示预警”应用场景的出现,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它通过大数据的筛查、比对,及时发现遗漏处理公告费的情况,并在文书定稿等环节进行提示预警,推动了从“事后纠错”向“事前预防”转变。
现在,除了加强校核,我们在裁判文书签发前后,都会习惯性查看一下有没有收到上海数字法院平台的预警提示,再寄送给当事人。这样小心小心再小心,就是为了准确准确再准确。
问:
提高办案质效,是数字法院带给你的最大收获?
何祥琪:不仅仅是这些。法院是各种社会矛盾的聚集地,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矛盾纠纷、各色各类的当事人。法官助理如何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发挥更大作用?数字法院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平台,我们可以做的更多,实现的目标更大。
我可以举一个例子,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后,法院对相关财产的查封有期限限制。到期后,如果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仍未得到解决,需要提前向法院申请续封,否则此前的财产查封措施将会失效。
实践中,因为一次查封的时间较长,且不同类型的财产查封期限不同,有的当事人在期限届满前一两天才提交续保申请,或者忘记申请续保,造成财产损失的风险。
现在有了“财产保全到期前续保提示”应用场景,在期间届满前推送预警提示,从源头上解决了这一问题。可以说,数字法院为司法为民提供了新的突破点。
问:
数字法院让你们更加有为了?
何祥琪:是的,更加有为,也更加善为了。我所在的审判团队主要负责审理侵权案件。近年来,随着医美行业的兴起,与之相关的医疗损害类案件也越来越多。我和小伙伴们在办理过程中发现,部分损害结果触目惊心,有些消费者不仅为此散尽家财,还可能面临毁容等厄运。
除了办理好每一个个案,如何进一步推动整个医美行业健康发展?为此,我们申报建设了上海法院“医美行业违法违规经营现象协同治理”应用场景,深入挖掘法院内部数据资源,筛查出违法违规经营的医美机构名单,并总结出涉医疗美容纠纷的焦点问题和行业潜在风险,据此提出相应社会治理的对策建议。
数助治理报告验收的那天,我仿佛看到了一种角色转变的趋势,从被动解决矛盾纷争到主动抓取“解题思路”。这样的实践在我们法院还有很多,比如“助力完善税收监管体系 提升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应用场景等等。
问:
如果对数字法院建设说一句话,你想说什么?
何祥琪:从“办好我们自己手中的案子”,到“办好我们大家同类型的案子”,到“为当事人提供更便捷周到的服务”,再到“对类型化纠纷、问题做出法院视角的分析建议”,我们越建设数字法院,越发现大有可为,希望能在今后的数字法院建设中和大家一起继续贡献更多“有为”力量。
来源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审判管理办公室
文字:何祥琪
责任编辑:沈芳、吕曼菲、郭燕
编辑:左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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