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顾名思义,也就是最低生活保障。也就是说,如果自己的收入能够满足自己的最低生活保障,那么就不符合低保条件,也就不应该成为低保扶贫对象,这没有任何问题。
那么,近些日子被舆论关注的云南曲靖市83岁老人,因子女一年给他一万八赡养费,超过低保标准而被取消低保,到底合不合理,我们还是就事论事来分析。
话说,曲靖罗平县的黄某向舆论反映称,自己的一个亲戚,是以为83岁的患病老人,在2024年9月份,老人还享受着低保,但是到2025年1月,低保名单上没有他了。
为什么亲属的低保名额突然被取消?黄某怀疑,可能与此前他想没提反映举报当地低保问题有关。
因为举报低保被停了低保?这样的说法被所在村一村干部否认,并表示上级部门来村调查过,停发原因并非黄某所言。
2月20日,当地有关部门回应称,黄某中,也就是事件中这位老人,在2025年1月之前是一个人生活,目前,由两个儿子两家轮流照顾。经过调查核实,黄某中户2024年2月至2025年1月,家庭人均收入为18966元。
作为一个农村老人,或许一年近2万块钱,收入确实不算太低,但这些钱来自哪里?
官方称其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均为0元,而转移性收入为18966元,其中包括子女赡养费18366元,2024年度高龄补助600元。扣减其刚性支出后,黄某中户家庭人均收入为17869元,超过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所以,才依规取消了该户低保。
有网友对此展开热议,话说,子女们给的赡养费,也是收入?对此,当地民政工作人员表示:算。
对此,我们该怎么看?有网友认为,子女赡养父母,还有错了?那么,子女干脆不给老人赡养费了,如何?
这是肯定不可以的,因为子女赡养老人是应尽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客观地讲,子女没有不赡养老人的选择。那么,有子女的是不是就一定不能办低保,就一定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这还要回到“低保”概念概念的原点,那就是这户家庭收入,是否超过最低生活保障,他的生活保障不愁,或充足,自然就不应该享受低保了。子女赡养费当然应该算入收入,否则的话,光靠老人自己的收入,估计农村绝大多数老人都可以办低保了,都能成低保户了。总不能让一些老人拿着低保不做低保的事,不是为了基本生活保障,反而反馈给了子女。
另外,低保不保不该保的人,但同时,也要做到应保尽保。一方面要考虑老人的收入,同时也要考虑其子女的经济状况。如果子女是富足家庭,或者说“富翁富婆”,那么,这样的老人确实不该占用扶贫资源。
但如果有的老人常年生病,有刚性支出(比如尿毒症透析患者,癌症化疗患者,或者其它特病慢病重大疾病患者),他们的子女经济条件也不是太优越,那么,这样的老人就应该被纳入低保范围。必须把刚性支出考虑进去,比如有的人年收入2万,光看病每年花好多钱,看病后就无法保障生活,那么,这样的人应该成为扶贫对象。
如果刚性支出扣减还超过低保标准,那么,就不要再奢求低保了,毕竟,低保应该用到更困难人的身上。
对此,各位网友怎么看。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