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三女孩逃票进入江西九江某景区后坠亡” 一案落下帷幕,法院的判决结果令人拍手称快:景区无责,家属 95 万的索赔请求被无情驳回。这本是一场因女孩自身逃票违规行为导致的悲剧,可家属后续的操作却让人匪夷所思,实在是把无理取闹演绎到了极致。
据央视新闻2月23日报道,暑假的一天,正在读大三的高琳琳(化名)告诉父母要与同学外出散心,实则独自前往几百公里外的某自然风景区。高琳琳离家后,父母从其朋友处得知被女儿欺骗,联系警方后坦言女儿有轻度抑郁症,可能有轻生的想法。警方得知消息后立刻联系了景区管理机构,经过调查发现高琳琳未购买门票,通过非正规途径逃票进入景区后失联。
经过3天的搜索,在景区山崖下方约50米处发现了一具高度腐败的女性尸体。经鉴定,死者确认为高琳琳。
女孩做出这样的选择,或许有着自己的原因,但逃票这一行为,本身就是对规则的公然践踏。景区设置门票,是为了维持景区的正常运营与管理,也是为游客提供安全保障服务的基础。而女孩未经允许进入,就相当于主动放弃了景区基于正常服务合同所提供的保障。
再说景区,已经在入口、围栏处等设置了警示标识,在临崖观景台设有 1.2 米高的护栏,完全符合法定要求,尽到了合理的安全提示责任。并且在发现女孩失联后,也积极配合警方进行搜索。可即便如此,家属在悲痛之余,却全然不顾这些事实,以景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由,狮子大开口索赔 95 万。他们难道忘了,自己的女儿是通过非正规途径进入景区的吗?难道觉得只要在景区范围内出了事,景区就必须为此买单?这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法院最终判决景区无责,有理有据。一来双方未形成合法服务合同关系,景区对逃票进入的游客在法律上不存在基于合同的安全保障义务;二来景区各项安全措施到位,履行了安全提示义务;三则女孩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逃票行为和对自身安全的重大过失,才是导致悲剧发生的主因。可家属似乎对这些法律依据视而不见,之前还与景区协商签署了补偿协议,拿了 4 万元补偿,几个月后又反悔起诉,这副吃相,实在难看。这套“死哪讹哪”的祖传技艺,建议申遗!
这就好比一个人无视交通规则闯红灯被车撞了,家属却要怪交警没看住、怪马路修得不够安全,这不是无理取闹是什么?家属这种行为,不仅是对景区的不尊重,也是对法律的漠视。他们没有反思自己孩子的错误行为,反而妄图通过索赔来弥补自己的损失,这种心态,实在不可取。从协商补偿4万到狮子大开口95万,某些人把亲闺女当理财产品,跌停就撒泼拉盘。法院判决“无责”俩字还是太温柔,建议追加让家长赔偿救援费用!
这一事件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规则不是摆设,遵守规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而那些妄图通过无理请求获取利益的人,最终也只会沦为大众的笑柄 。法院这纸判决哪是司法文书?分明是照妖镜!照出某些人把亲骨肉变成人血馒头时的狰狞,照见“我闹我有理”的巨婴思维在法治社会裸奔的丑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