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淑秋
“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写下这封信,以表达我对厦门市公安局反诈中心、集美分局在我遭遇电信诈骗案件中,全部追回被骗资金的深深谢意。”近日,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收到一封感谢信,记录了寄信人从被骗80余万元,到8日内全额挽损的过程,表达了诚挚的感谢。
故事起源于2024年12月下旬,家住厦门市集美区的黄女士在某新媒体平台上看到有关炒股的讯息,并添加了“投资老师”的社交软件账号。随后,“老师”让其下载聊天软件并把她拉进一个频繁推荐股票的聊天群。
“他还让我下载了一个投资软件,并且给了我一个账号,里面有3万元的起始资金,让我跟着他投资。”黄女士表示,一开始她用“老师”发放的账号投资,软件显示赚钱并能成功提现,于是便放松警惕,开始按照“老师”的要求,用自己的钱进行投资。
1月10日至15日,黄女士先后向对方提供的4张银行卡转账人民币共计80.2万元。
1月15日,对方让黄女士继续加大“投资”,否则将会把她踢出投资群,前期的投入也将“血本无归”。黄女士起了疑心,纠结再三决定拨打电话报警。
厦门市反诈中心接警员通过黄女士的描述,迅速判断其遭遇了电信网络诈骗,立即开展资金查询止付工作。经资金梳理追查,反诈中心对转账的4张银行卡进行紧急止付,同时指派属地集美分局进一步跟进处置。
集美分局刑侦大队诈骗犯罪侦查中队第一时间出警将黄女士接回办案区了解情况,并同步开展资金研判,冻结相关收款账户。
黄女士在感谢信中动情写道,“当时已近深夜,虽然我现在无法一一记住这些可爱民警的名字,但他们在这个过程中面对我束手无策,无比焦虑、烦躁的心情,认真聆听我的遭遇,不厌其烦……”黄女士在感谢信中动情写道。
1月17日,在异地从事珠宝生意的曾女士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厦门警方冻结,便来电咨询账户被冻结事宜。办案民警及时跟进对接,促使她主动配合来厦了解情况。
“1月初时,就有人通过社交软件和曾女士联系要购买黄金。1月10日,对方向她下单一条黄金项链,收到汇款后她便按时发货到指定地址,成功完成了一次交易。1月15日,该‘客户’再次下单两条黄金项链,并说要通过银行卡转账。其实该‘客户’便是诈骗团伙的销赃人员,他们诱骗黄女士进行投资转账,并将曾女士的账户提供给了她。”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民警陈宏昱向记者介绍了当时的情况。
不久后,曾女士的银行卡收到了黄女士转来的钱款。有了上次成功的交易经验,她没有丝毫怀疑,认为是“客户”打来的货款,便安排快递将黄金项链发往诈骗分子的指定地址。直到银行卡被冻结,才发觉自己沦为了诈骗分子的洗钱“工具人”。
目前,包含曾女士在内的4名卡主积极配合办案单位侦查,已有3人全额返还了涉诈金额59万余元,剩余1名卡主的账号也已冻结,将于近期来厦核查并返还涉诈钱款。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切勿轻信“高收益、稳赚不赔”的诱惑,投资理财请选择正规平台,不点击陌生链接,不向陌生账户转账。此外,市民群众请保管好个人名下银行账户,若遇到可疑入账资金情况,请及时核实信息或与警方联系进行咨询,避免成为涉诈分子的洗钱“工具人”!
如发现被骗,请及时拨打“110”进行报警,同时保留聊天记录、交易记录、联系方式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