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海关所属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在出口渠道,查获一起涉嫌走私香烟案,现场查获涉案外烟292万支。这批走私烟混在准备出口的集装箱中,试图以“金属家具、跑步机、床上用品、灯具等”品名申报出口,现场巡查的海关关员发现该集装箱存在拼箱情况,且装有大量包装为大型纸箱外套黑色塑封的货物,经审单环节,结合目的国、境内货源地、商品类别等信息,与过往走私香烟案件查发情况高度相似,随即对该批货物实施清箱彻底查验。

经开箱查验,集装箱内夹带各类未申报香烟共计292万支,香烟外包装显示均为国外品牌,涉及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目前,相关线索已移送海关缉私部门,并由地方公安正式立案查办。 海关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收货人及其代理人违反烟草专卖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看看新闻记者: 沈春琛

编辑: 沈春琛

责编: 师玉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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