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于婷
虽说“远亲不如近邻”,现实生活中,邻里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也难免产生矛盾与摩擦。在成都大邑,就有一墙相隔的两家人因为“共墙”使用问题而积怨十余年。近日,在大邑法院的调解下,两家人终于握手言和。
了解到两家人矛盾的根源为“共墙”使用问题后,大邑法院联合当地党委政府、村社干部一起,到双方当事人家中走访,实地勘查纠纷具体情况,积极组织协商制定和解方案。
历时大半年,经过十余次的磋商,双方当事人最终签订和解协议,将各自占用共墙修建的瓦棚、梁柱、墙体等建筑物拆除,彻底化解了邻里间矛盾纠纷。
“邻里相处、以和为贵。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时,应当以不损害其他相邻人的合法权益为原则,出现矛盾纠纷时,互相理解包容、理性应对。”据大邑法院法官介绍,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近年来,大邑法院始终坚持以和为贵理念,妥善化解邻里纠纷,让大家真切感受法治的公正和温度。
下一步,大邑法院也将持续做好普法宣传、释法明理、定纷止争工作,坚持“法”“理”“情”并用,化解邻里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