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退休政策已经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截至当下,原本在2025年1月或2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均延迟了1个月,也就是在2025年2月或者3月才达到延退后的法定退休年龄。
由于延迟退休采取渐进式的方式,所以刚刚开始的几个月甚至几年里延迟后的实际体感并不明显,毕竟只是比原来晚退休几个月。另外,即便随着时间的推移,延迟的年数越来越长问题也不大,因为国家给予了申请提前退休人员的选择权。
比如,因为出生于1975年6月的男性职工,延迟后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2岁8个月,他完全可以申请按照原来的法定退休年龄,也就是60岁时就退休并领取养老金。
需要说明的是,我国的延迟退休制度与发达国家不同,咱们是不存在申请提前退休会遭遇“惩罚”性质的少计发养老金的。
因此,各位职工完全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按照新政实施后的年龄退休或提前退休。
不过,与延迟退休有关的另一个配套政策是不随个人意志而转移的,即领取养老金对应的最低累计缴费年限。
原本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领取养老金的前提条件是缴纳养老保险的累计年数至少是15年。如果达不到,部分地区给予了一次性补足差额年份的政策,没有类似政策的话职工就得继续缴费,直到满15年为止。
比如,张三2025年6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年限只有12年,他可能还得至少再缴费3年才能领钱,即最早领取养老金的时间点是2028年6月。
延迟退休政策实施后,可以领取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跟着提高。好消息是给了一定的适应时间,2025年至2029年退休还是缴费满15年可以领取养老金,从2030年开始逐渐提高最低缴费年限。
2030年提高至15年6个月,2031年为16年,2032年为16年6个月,以此类推,到2039年提高至20年。换言之,未来我国的养老金领取条件将变更为至少缴纳了20年的养老保险。
对于长期在机关事业单位、央国企等大单位工作的职工而言最低缴费年限提高对他们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毕竟工作稳定且单位不可能不缴费。而小微企业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就不同了,他们中的不少人是挨着最低缴费年限缴纳养老保险的,提高后得多缴费几年了。
那么有没有方法避免多缴费呢?
实话实说办法不多,但部分职工可以尝试利用弹性退休原则规避多缴费,给大家举一个例子。
假设男性退休人员李四出生于1969年5月,根据延迟退休规定,他的法定退休年龄延长1年2个月,要到61岁2个月才能达到,也就是在2030年7月退休,那时的最低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6个月。
李四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只要提前至2030年1月1日之前便还是按照缴费年限达到15年便能领取养老金的规定实施。对李四而言可以选择提前7个月至1年2个月,当年龄为60岁至60岁7个月时退休。这样便用不着多缴费6个月了。
灵活使用弹性退休原则,最多可以缩短最低缴费年限1年6个月。
比如,1976年10月出生的男性退休人员,延迟退休后要到2039年10月(年满63岁)时才能退休,那时的最低缴费年限是20年;最早可以在2036年10月,达到60岁时退休,对应的最低缴费年限时18年6个月。
当然,在可能的情况下还是建议大家多缴费几年,因为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数额以及之后每一年的调整增加额均与累计缴费年限息息相关,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后拿的钱越多。国家鼓励“长缴多得”,经济能够承受的还是多缴费几年为好。
综上所述,部分退休人员可以通过申请提前退休缩短领取养老金所必须达到的最低缴费年限,至于是否要这么做得根据大家的个人情况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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