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通知,明确2025年底前,所有省份要将省内异地住院直接结算费用纳入就医地按病种付费管理,包括按病组付费和病种分值付费两种形式,参保人员继续按参保地医疗保障政策享受待遇。此举旨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近年来,我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改革持续推进。《政府工作报告》连续多年对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作出安排部署。医保部门以信息化为抓手,以优化服务为导向,持续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相关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2024年底,全国所有医保统筹地区作为就医地均能提供10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医保直接结算服务。

  然而由于各地医保政策差异大,异地就医结算仍存在不少难点需要解决和突破。为此,国家医保部门不断出台措施,对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进行细化明确。按病种付费是根据病种的治疗成本和难度进行合理定价,将省内异地住院直接结算费用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有助于在减轻患者经济负担的同时,打破区域壁垒,规范医保支付管理体系。

  对患者而言,按病种付费通过“打包付费”的方式,让患者享受到与就医地居民同等的医保待遇,还能够避免过度诊疗,减少不必要的医疗费用支出和资金垫付。对医保基金而言,异地就医按病种付费管理可避免因不同地区支付标准差异导致的基金使用不规范问题,确保医保基金合理支出,同时,还可通过确定住院病种支付水平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从而提高医疗服务整体效率。

  将按病种付费推广到异地就医领域是医保改革的重要一步,也是回应群众需求、提升医保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地医保部门应积极落实相关要求,不断完善相关措施,让异地就医更加便捷、高效,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吴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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