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一则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93岁的罪犯周某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但看守所因其生活不能自理而拒绝收监,建议暂予监外执行。
这年头,老年证比联合国豁免权还好使。《刑法》第85条成了高龄罪犯的免死金牌,"生活不能自理"的诊断书堪比特赦令。受害者家属在哭诉,加害者在喝茶,执法者在填表。当"人道主义"沦为作恶通行证,我们不禁要问:这究竟是保护弱势群体,还是在制造新型特权阶级?
到底是老人变坏还是坏人变老?其实,违法根本不是年龄问题,而是社会在纵容:年轻时小恶不断,中年钻法律空子,老年直接开启"无敌模式"。农耕文明遗留的“敬老”基因与法治社会的碰撞,让老龄化社会成了巨型犯罪培养皿,这着实令人不安。
从广场舞大妈霸占篮球场,到老年旅行团哄抢自助餐,这些“轻微越界”本就是犯罪的热身运动。当社会把老年人预设为“需要照顾的弱势群体”,就等于默认了他们可以不遵守规则。
对付这些白头发的"法治钉子户",需要比他们更"狠"的手段:比如:对拒不履行监管义务的家属,按包庇罪论处+三代内政审黑名单,在社区电子屏24小时轮播犯罪事实,让"老流氓"享受顶流待遇,性犯罪者不得进入公立养老机构,私人机构接收需全网公示。
对了,还可以扣除养老金,用来赔偿受害者。
还可以借鉴韩国"化学阉割"——既然生理需求旺盛到犯罪,不如帮他们永久节育。
年龄不该是道德瘫痪的借口,白发更不是作恶的勋章。如果我们连最基本的司法公正都要向皱纹妥协,那么等到这批"老恶棍"自然死亡时,恐怕年轻一代早已学会了"犯罪要趁早,作恶须到老"的人生哲理。
是时候让法律站起来说话了——用手铐告诉所有人:正义面前,没有老人,只有罪犯。我们有义务把他们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连棺材板都别想合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