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镜哥。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我们见过少年英才,也领略过为老不尊的丑陋,但今天这条热搜,却刷新了公众的认知,叫人惊掉下巴。
一个生于1931年的老头,在其91岁高龄之际,犯了强奸罪!
你敢信?一个91岁的老头能犯强奸罪,这让多少中年男士不得不反思自己的人生。
并且从其被判15年有期徒刑的判罚上来看,这名真“老当益壮”的老头,属于犯罪情节恶劣,因为他强奸的是未成年少女,因此被加重判罚至15年。
要我说,这样的老鸟,还要他作甚!
都说恶有恶报,犯了罪就要受到应有的惩罚,然而可悲的是,这个老贼虽然犯了重罪,却因年龄过大,被羁押场所给拒收了!
也就是说,这老贼虽然罪不可赦,但却不用在监狱服刑,而是以一名社区矫正人员的身份,安度晚年。
社区矫正是什么?是指将符合条件的罪犯放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简单来说,社区矫正人员就是犯了罪但不适合在监狱关押,而在社区(就是家里)服刑的人。他们一般是十天半个月左右到当地司法所报个到,表明自己没瞎跑,还在管控之下就行了,平时该干嘛干嘛。
也正因社区矫正这种管理模式,暂予监外执行的审批成了近年里重点监督对象,因为它太舒服了。
社区矫正主要适用于四种罪犯:被判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假释的。
今天这个上了热搜的老贼,就属于第三种情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
被暂予监外执行的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所以,官方给出这老贼暂予监外执行的理由是“生活不能自理”。
那么怎么看待一个有能力强奸她人,生活却不能自理的人呢?网友是这样说的。
没错,事实就是这样,他还有劲头强奸别人,却唯独生活不能自理。
这种逻辑,放在“河外星系”外星人的眼里怕也是讲不通的,但它他却真真切切发生在了我们身边。
消息曝出后,舆论哗然。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公众号“另类思维”给出了答案。
底层逻辑就是这样,也不知从何时起,监管场所在押人员正常死亡也成大忌了。
镜哥一监管机关工作的朋友吐槽道,以前里面发生了非正常死亡事件,是要启动调查程序的,划分责任,落地查人。但现在就算是犯人正常死亡(病亡)后,也有人要查个三七二十一,搞得单位为了保住那些犯人的生命健康,明知他得的是绝症,也要想尽办法来续命,那么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花钱花钱,可劲得花钱,虽然你知道他的病看不好,但能多活一天是一天。
镜哥听罢,无语凝噎。我们社会上的守法公民得了大病,搞不好就是一夜返贫,甚至有些家庭因无力支付巨额医疗费用,不得不放弃治疗。
一边是危害社会伤害他人的犯罪分子在享受无限度医疗服务,来为其续命,那些勤恳守业,老实巴交的普通人,却因无力负担,生命只能戛然而止。
这到底是怎么了?
我看不懂,但大为震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