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最高检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绘制出了推动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施工图”。

◆经过深入调研和反复论证,2024年10月,最高检党组调整考核机制,作出“一取消三不再”的决定。在作出“一取消三不再”决定之时,最高检同步提出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

◆2024年,最高检对本级自办案件组织进行质量评查,同时指导全国检察机关评查各类案件59万件。

◆2025年第一季度,最高检又部署对2024年本级办结案件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带头落实“每案必检”。

“以前很多精力放在考核上,今年可以把更多时间放在办案上,谋划着高质效办几个案子了……”

新年伊始,贵州省铜仁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林鑫谈起“开工”感受,言语中满是喜悦。这份喜悦源自最高人民检察院2024年的一项重大决定——“一取消三不再”,即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

不久前,2024年度十大检察新闻新鲜出炉。“切实为基层减负、优化检察管理,最高检党组提出‘一取消三不再’引发热议共鸣”位列其中。同样入选年度十大检察新闻的,还有“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最高检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

这两条年度十大检察新闻看似是不同的工作、不同的领域,其实仔细琢磨会发现是相通的内核、同样的“配方”——用改革的方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这也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条重要经验。

推动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施工图”

回顾党的历史,三中全会已成为改革和发展的代名词。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历届党的三中全会都承担着促进经济发展和深化体制改革的重大使命,一些具有重大转折意义的决策也都与三中全会息息相关。

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京召开,新时代新征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冲锋号响彻华夏大地。

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司法机关,检察机关闻令而动,迅即部署。

2024年7月29日召开的大检察官研讨班专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

2024年12月,最高检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从健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制度体系、完善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制度体系、健全强化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健全检察机关公正司法体制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健全检务保障和科技支撑机制等方面部署了多项改革任务,绘制出了推动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施工图”。

“这是一份紧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具有检察改革引领性的文件,也是未来几年检察机关发展的指针。”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告诉记者,《意见》在司法体制改革和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方面,突出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将检察管理的科学化调整纳入检察工作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之中,强调健全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机制。此外,在强调司法责任制的同时,也明确提出加强检察官权益保障,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

对于《意见》特别强调的坚持强化法律监督与规范检察履职并重,张建伟表示,法律是检察机关进行监督的动力和保障,法律也划定了检察权的边界。监督者自身要行端履直,监督才有公信力。“检察机关多年来一直加强自身管理,打造政治意识强、业务水平高、综合素质好的检察官群体,就很好把握住了一点:规范检察履职也是强化法律监督的重要措施,两者相辅相成,共同增长。”

立破并举,提出“三个管理”

梳理这份《意见》,优化案件线索管理、司法办案监督管理、业务部门自我管理、案件管理部门专门管理、相关部门协同管理、听证员选用管理等“管理语汇”出现了20多次。这个高频词,从一个侧面体现了本届最高检党组抓工作的一个特点——尤为重视管理。

2020年,为适应“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最高检出台《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下称《评价指标》),随后进行了3次修订。

“应当说,在一定历史时期,《评价指标》在引导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办案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然而,从最高检调研组在基层的调研情况来看,数据管理简洁、直观的效能在实践中逐渐出现副作用和‘异化’现象,一些地方唯指标、卷数据,检察官不能将主要精力放在办案上。此外,在全国用一组指标、一个标准、一套数据,一刀切地评价各地检察履职优劣,不完全符合司法规律。”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申国军告诉记者。

2024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指出“考核应当化繁为简”。这一新要求进一步激发了最高检抓紧解决考评管理中“异化”现象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经过深入调研和反复论证,2024年10月,最高检党组调整考核机制,作出“一取消三不再”的决定。基层检察干警反响热烈,纷纷表示:“为基层减负,盼之甘霖!”

欢呼点赞之余,一些干警也产生了困惑:接下来怎么抓工作、怎么抓管理?

其实,早在2024年初,最高检就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搭建起了检察“大管理”格局,即构建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宏观管理为统领、办案部门自我管理为基础、案件管理部门专门管理为枢纽、相关部门协同管理为保障的全方位、立体化检察业务管理组织体系。

而在作出“一取消三不再”决定之时,最高检还同步提出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下称“三个管理”)。明确指出“三个管理”的核心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主线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抓手是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和司法责任追究惩戒,目标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如果说‘一取消三不再’是破,那么推动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贯通推进‘三个管理’就是立。”申国军认为。

“‘三个管理’的提出,是对检察工作质量和效能提升的深刻反思,彰显出新时代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向着更加科学化、精细化、透明化的管理模式转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程雷认为,“三个管理”应遵循“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在政治效果上,深刻领悟检察管理的人民性本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履职办案;在社会效果上,切实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人民群众对案件处理全过程满意作为检察案件质量评查的首要准则;在法律效果上,准确、规范把握法律规定的核心要义和本质目的,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深化落实,回归检察办案本源

改革重在落实,也难在落实。

“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如何落地见效?最高检先行垂范:

——对检察机关办案质效分析研判进行调整,从原来的注重业务数据分析转向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分析研判。

——2024年,最高检对本级自办案件组织进行质量评查,同时指导全国检察机关评查各类案件59万件。2025年第一季度,最高检又部署对2024年本级办结案件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带头落实“每案必检”。

——成立最高检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推动检察官惩戒工作与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等相贯通,与“三个管理”相衔接。

各地检察机关纷纷响应,转变管理观念,探索新的管理方式。

2024年11月,江苏省检察院率先出台落实文件——《江苏省检察机关一体优化“三个管理”工作举措(试行)》,以25张思维导图、工作流程图直观呈现一体优化“三个管理”的具体举措。

贵州省检察院也印发《全省检察业务质效分析研判工作指引(试行)》和《贵州省检察机关检察监督案件和重大监督事项实质化办理工作办法(试行)》。

“《指引》把最高检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细化为各业务领域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还取消了计分制,按照‘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检察工作进行评价。我们现在按照正、负面清单监督办案抓落实就行。”林鑫告诉记者。

据了解,北京、甘肃、宁夏等地检察机关也出台相应细化举措。“三个管理”正在逐步向基层传导压实。

“‘一取消三不再’及‘三个管理’的部署,让我们真切感受到最高检大刀阔斧的改革决心以及对基层检察工作的长远布局,有利于让基层检察官专注办案,回归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国人大代表、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张巧良建议,检察机关应定期收集各地执行中的问题,及时调整优化,保障“一取消三不再”不走样、真落地,推动检察事业朝着更加务实、高效、公正的方向迈进。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记者:常璐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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