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随手丢弃烟头,没想到将干枯的芦苇引燃,最终酿成了一场火灾。2月20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消防部门获悉,“肇事”男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2月14日中午,丰台区一湿地公园的工作人员通过监控发现一片草坪起火,火势已经引燃一座观景凉亭。工作人员立即拨打了119报警电话。
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长辛店消防站消防员在接到调派后,立即前往扑救。消防员到达现场后发现,火势处于猛烈燃烧状态。消防员立即使用水枪出水压制火势,同时在外围设置警戒区。十分钟后,现场明火被扑灭,火灾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后,丰台消防救援支队配合丰台公安分局民警对起火原因展开调查发现,起火物为湿地边缘残留的芦苇引燃观景台所致。通过调取监控,火调人员找到了肇事者谢某某。事发当天,谢某某和同事到湿地公园内散步,随手丢弃了未熄灭的烟头,这才引燃了干枯的芦苇酿成火灾。经讯问,谢某某本人也承认抽烟并随手丢弃烟头的行为,当时其未确定烟头是否熄灭就离开。目前,依据《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谢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并处罚款500元。
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提示,近期天干物燥,市民在外出游玩时请勿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手乱丢,以免引燃枯枝残叶,造成火灾。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
编辑/胡克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