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2月20日,安徽省药监局发布的最新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安徽道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因生产不合格药品被罚。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24年9月20日,接省局《关于转办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的函》(药监综便函〔2024〕351号),标示为安徽道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白芍(批号231101)经酒泉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不符合规定,报告编号:JQ2024YC00097,检验项目-部分检验,不合格项目为【检查】二氧化硫残留量(标准规定为应不得过400mg/kg,检验结果为482mg/kg,不符合规定),被抽样单位玉门市姚正儒中西医结合诊所。企业对该批产品提出复验,2024年11月11日,接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验报告(报告编号:GS2024YW00184),复验结果为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为应不得过400mg/kg,检验结果为424mg/k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安徽省药监局决定没收不合格白芍(批号231101)46.11kg;没收违法所得24963.88元;处罚款58万元;罚没款共计604963.88元。

据天眼查,2024年5月17日,该企业还因生产的白鲜皮(批号:230301)不合格,被安徽省药监局没收中药饮片白鲜皮(批号:230301)58.652kg;没收违法所得4841.26元;罚款13万元;罚没款共计134841.26元。

校对 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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