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那起交通事故已经过去2个月,但仙桃市胡场镇村民付某仍在镇医院接受治疗。提起那段往事,他悔不当初:如果当时戴了头盔,就不会受这么大的罪,也不会花这么多的冤枉钱了!
去年12月18日晚6时许,付某驾驶一辆“豪爵”牌两轮摩托车,沿仙桃城区沿江大道行驶,准备回家。当行至汉江堤胡场镇陈小垸村路段处时,因夜间视线不清,采取措施不及,摩托车接连撞上在路面上行走的刘某、彭某。造成付某和刘某、彭某均受伤,摩托车也撞坏。
交警四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勘查,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三人的身体部位均有不同程度的撞伤,其中付某颅脑受伤较为严重。民警经勘查现场情况,认定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三人治疗费用由付某承担。民警还告诫付某,如果当时他骑摩托车时佩戴了安全头盔,颅脑大概率不会受伤。他的违法行为加重了这起车祸的灾难性后果,以后要以此为鉴。
但愿付某的经历能让更多摩托车、电动车骑手警醒:摩托代步“肉包铁”,小小头盔护安宁。切莫忽视随意行,车祸临头悔恨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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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仙桃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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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