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想象中的杀手,往往这些人的心理方面都有一些执念或者是一些疾病,人们在记事文学或是连续剧中还会用某某杀人王,某某刽子手等称呼他们,拥有这称号就是所谓的大人物。

据谣传,在零二年时候,被誉为东北第一杀人王的李正光被执行死刑,行刑前他曾哭着叫嚣说喝口酒再上路!一般像这种要求,狱警是没有理由拒绝的,那为何含泪叫嚣呢?

李正光到底杀了多少人?竟然被人誉为东北杀人王?含泪叫嚣又是怎么一回事?还是说应了“终极杀人王——火云邪神”的那句话“都是虚名”?



上头有人

如果要追根溯源的李正光,那就不得不从80年代的哈尔滨说起。那个年代,哈尔滨似乎不能称之为一座城市,而应该称之为丛林,因为这里面的人们遵循这弱肉强食的法则,有组织性的犯罪团伙开始大规模的介入经济活动,甚至可以渗透进入地方政治。

治安处于一个非常混乱的时期,警察和混混似乎界限并不是很明显,有些所谓的黑老大,甚至摇身一变成为了当地的政协委员,同时零散的犯罪活动也是愈发猖狂,已经严重影响了正常社会经济和司法秩序。

所谓的东北第一杀手——李正光,当时也是身在其中的人物,而他当时依附的“大哥”就是赫赫有名的乔四爷。



要知道的乔四爷他不姓乔,其实他叫宋永佳,这个名字似乎要比要显得有文化一些和秀气一些,家里行四,而之所以叫乔四,是因为他在家住在哈尔滨道里区安道街一座铁路桥旁边。

当初混社会的人基本上都有报号的习惯,有人问题就说“你混哪儿的?”他就会回答,我大桥老四,就这样被人传着传着就管他叫成乔四了,所谓的“爷”是他手下小弟对他的尊称。乔四他们家比较困难,他也不可能好好学习,35岁之前也没什么正经工作,但是有点手艺,当了个瓦工。

瓦工现在来说,那是“大师傅”,一个月不得挣个万八的,但当年泥瓦工的收入还是有一点点捉襟见肘,更何况乔四并不专心工作。



可机遇来得就是这么快,他在一次帮助警察暴力拆迁之后傍上了警察的大腿,收到了拆迁队里面,这一下子开启了乔四的暴力拆迁之路,而后一步步,做大做强,手底下小弟众多,而灰色产业也遍布整个哈尔滨。

乔四长得既不高也不壮,还是个瘦猴子,但就凭着一股狠劲竟然成了某些领导的座上宾,也可以说明他很舍得花钱,再加上很会笼络人,他经常着西装革履,容光焕发的在小弟面前讲述人他所谓的大道理,就像现在很多“成功学”人士常说的警世恒言一样。

那时候的暴力犯罪核心已经没有所谓的荣誉了,而是所有的东西都向“钱”看。乔四也比较务实,手底下有几个硬手,而他众多小弟当中,打架上流的那就数李正光了。



打手还是杀手

李正光这个人比较奇特,这个人没什么案底而且他学习还挺好,李正光他父母那都是根正苗红的工人,朝鲜族的李正光家境非常不错,80年代他家里就有电视和冰箱,这是一般家庭都不敢想的事情。

李正光还挺聪明,努力学习,奋发图强,还真的就考上大学,80年代初期能考上大学,属于社会的顶级学历,他也算是社会精英级别。但李正光拿着彩票就不愿意兑奖,上了大学之后就开始放飞自我,据说他脾气特别暴躁,说了两句就要跟别人动手。

看李正光的照片,个子也只能说是中等,而且很瘦,不太清楚他哪来自信去打架,最终学校也没辙,只能将他开除。

被开除学籍的李正光也不敢回家,所以就留在了哈尔滨,跟他相伴的也只能是社会底层的流氓地痞,所以他成天就是偷鸡摸狗,打个架什么的,这时听闻乔四爷正在招兵买马,李正光就被收入了乔四的麾下。



但要说他是乔四手下的小弟倒也不准确,因为他和乔四属于雇佣关系,基本上都是乔四爷出钱让李正光去平事,他们之间的账务处理特别简单,没有拖欠。

时间到了1985年的时候,李正光混出了点名堂,手底下也有两三个人,也因为他出手很辣,所以社会上都传他杀了很多人,但其实都是谣言。

李正光这小子接受过良好教育,估计还懂点法,他直接参与的命案就没有,在哈尔滨的时候,他最多是个故意伤害,东北杀手吹得有点过了,他都没有杀过人,哪来的杀手呢,只能说他是打手。

从打手到金牌打手是需要成绩的,他一炮而红的事情就是跟当时的小飞——陈建滨有一场恶斗,他俩同属于黑社会手下的小老弟,中间有点摩擦,最终是李正光击败了陈建滨,并挑断了他的脚筋,这是他做得最顶格的案件了,其他的都不值一提,就是打架。



“杀人”

随着乔四集团的覆灭,乔四还被警察压到了一个未知的小荒山枪毙了,叱咤风云的乔四爷上刑场的时候不像以往给自己小弟讲课时候的样子了,没有了讲课时的风采,一言不发,43岁就被枪毙了。

而此时的李正光由于不是乔四集团的“在编人员”,是雇佣的“编外人员”,见风声不对,就跑了,还带走了自己手底下的人,但小家雀一般都跑不了太远,他基本上也都在东北三省转悠。

按道理来说,警方已经发了通缉令,抓住这个人应该是手拿把掐,可是李正光话说办事比较讲究,帮不少人平过事,真有人帮他,他有挺多落脚点,但也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不久后,李正光发现警察追他的力度变小了,他也没别的手艺,只能“从头再来”,就是恐吓、威胁、敲诈、勒索、收保护费那一套。



但此时李正光也在想,自己这么大岁数,瘦得跟个小鸡崽子似的,还成天出去跟人打架,别哪天被人揍一顿,得想个办法转向幕后。但要跟谁学习呢?突然就想到了曾经的老板乔四爷,这是现成的例子,可他忘了,乔四是一个失败的案例,能学出个啥呀?虽然辉煌,但也短暂。

但李正光顾不了那么多了,就觉得自己也可以运筹帷幄,自己雇佣杀手,最后打出一方天地,这都是有可能的。他在东北有两个糟钱,全部投在了北京,开了间舞厅,那个年代舞厅还是比较挣钱的,不仅开舞厅,他在北京也开始收起了保护费、敲诈、勒索那一套又开始了。

他搞这一套,难免就引起当地黑帮的嫉妒,正应了郭德纲的那句话“同行是冤家”,所以两方之间起了矛盾。李正光手里那几个货收保护费,欺负老百姓还行,真到了帮派对决,他们能尿裤子。所以一看上对方帮派这么狠,立刻找李正光,李正光见此情形就说,把对方头目除掉不就行了吗!



李正光找到了自己的金牌杀手,说要把同行给除掉,他手里的这个杀手真的就把对方给除掉了,这也是唯一一次李正光参与杀人的事件,但他没有直接参与此次事件,也就是说他没动手。

出了人命,警方通过人际关系就找到了“金牌杀手”,更何况这案件里面的细节可查的东西太多了,很快就李正光就被抓了。被抓之后,李正光面对镜头一直微笑,做大哥的,这个面子不能丢。

最终随着李正光的落网,团伙15人全部被抓。



结语

在2001年的11月11号,也就是光棍节,法庭正式宣判李正光死刑,立即执行,但被正法前李正光是否叫嚣着喝白酒这个事情,查了资料也并没有明确的描述或者是证实,但是像这种要求,基本上不会做阻拦,除非他挑牌子喝酒。

李正光年纪轻轻就为他所做的事情付出了代价,作为所谓的杀手,一起动手杀人的案件都没有,也不知道是谁把他吹成了这样,而甚至有些人还想效仿他,纯属脑子有毛病。

像李正光这种人只会欺负老百姓,但一旦对方比他还狠,他立刻就怂,而且总想着不劳而获那一套,虽然上过大学,智商也是堪忧。

李正光这个人非常怂,他被抓的时候,都没费什么劲,李正光基本上都没反抗,所以说这帮东北的所谓黑社会,真实的这个样子就是这样,欺软怕硬的货色。

作者:天下行

参考资料:

城市、校园和江湖;黑白之城;文汇出版社·新经典文化;苏丹



乔四集团余党作恶首都杀害6人 李正光等4犯伏法;中新网;2002年05月10日 22:21;张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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