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元入场券:书法展览新模式为“创新”还是为“创收”?
□作者:冯华(二马头陀)
2025年2月18日,杭州市书法家协会发布《第一届杭州市中青年书法篆刻展征稿启事》,其中一项内容引人瞩目:“入围参展作者每人收取1500元。资金将用于作者艺术的宣传和推广,包括但不限于展览策划、作品展示、媒体宣传、艺术交流活动等。”
主办方将这一举措称为“展览模式创新”,并在启事中说明:“本次展览采取模式创新,通过艺术与媒体相结合、文化与经济相结合的方式,着重提升作者及其书法作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探索文化产业化的人文经济发展新路子,努力形成良性可持续的文化艺术会展新业态。”
笔者自认个性一向比较温和,但看完这个征稿启事,也忍不住想吐槽、喊话——主办方大概率是“脑子瓦特了”,才会想出这种“昏招”,贵协会破解展览难题的思维方式实在令人费解,对当下作者的经济承受能力和网络舆情环境毫无知觉,对可能产生的风险一无所知。这一事件充分显示出贵协会解决问题的思维短路和所谓模式创新的姿态傲慢。
每一个入展作者交1500元就是展览模式创新?
每一个入展作者交1500元就是文化产业化?
贵协会这思路也太清奇太简单了,简单到您可能错把贵协会当成“高速收费站”了。
我的观点很明确:向普通作者身上“薅羊毛”不是解决地方书协财务困境的好方法,更不是展览模式创新的好方向!
书法展赛的初衷,本应是让艺术发光,而非让钱包称重。财政资金投入不足、市场化路径模糊,这些现实难题固然值得理解和同情,但简单将压力转嫁给普通作者,难免显得急功近利。试想:若展赛的“门槛”从艺术水准变成缴费能力,那些潜心创作却囊中羞涩的底层书法爱好者,是否只能“望展兴叹”?
反观通行多年的行业惯例:官方书协展览早已免收参赛费,主办方承担装裱、出书、展馆场地、作者奖金等费用的做法行之有年,尊重创作者与探索可持续模式本不矛盾。杭州书协的1500元,看似是“服务费”,实则更像一道冰冷的铁栅栏,将艺术的纯粹性、公共性拦在门外,也让协会的公益性蒙羞,严重消解协会的公益底色。
一定会有人辩解说,“收费是为作者宣传推广”。这话乍听有理,细想却经不起推敲。创作者投稿参展,本质是贡献作品、参与交流,若还需自费购买“宣传套餐”,岂非让艺术价值沦为流量筹码?更何况,所谓“媒体宣传”“艺术交流活动”等承诺,在缺乏透明监督的情况下,极易沦为空洞的口号——毕竟,若宣传效果真能靠收费保障,文化行业早该遍地黄金,又何须让作者自筹自交?
当然,我们也注意到,启事中说明“对于经济困难的参展作者,可采取减免或全免优惠”。我们理解,这一政策仅针对极个别困难作者,而非普惠措施,如果人人可以减免,主办方又何必出台这“入展作者缴费1500元”的下策?因此,个例减免政策并不能改变该展览整体收费措施所显示的大方向。
地方书协的运营压力并非不能共情,但破解困局的方向不应是向下索取。寻找有实力者为展览注入资金、与企业合作开发展览资源、联动文旅项目扩大影响力、借助新媒体激活公众参与……可选的路径并非没有,为何偏偏选择最伤及行业根基的方式?当协会的“市场化探索”异化为“向作者收费”的同义词,暴露的何止是创新能力匮乏,更是服务意识的严重错位。
更令人忧虑的是,此类收费一旦常态化,必将扭曲书法生态。若“交钱换入展”的潜规则蔓延,评审标准会否从“创作精彩”滑向“缴费爽快”?若普通作者为凑钱参展节衣缩食,书法创作是否会从心性修行变成一场功利投机?当展览的权威性被质疑为“付费认证”,受损的不仅是协会公信力,更是整个行业的健康肌理。
我们并非否定市场化探索的必要性,但任何改革都需守住底线:艺术尊严不可交易,创作者权益不可牺牲。地方书协若真想突破困境,不妨先放下“收割思维”,真正以服务者的姿态,搭建作者、观众与市场的桥梁——毕竟,靠普通作者缴钱续命的“产业化”,终究不是文化传承的正道。
最后,个人诚恳建议杭州市书协能够擦亮眼睛,放低身段,放下“创新”即“创收”的简单思维模式,深入到普通作者中去,理解他们的真实承受能力与底层行业呼声。毕竟,此刻调头转向,犹未为晚。
纯属个人观点,欢迎批评指正
本文作者微信
【说明:本文作者冯华(二马头陀),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书法秘笈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