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以及总队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决策部署,闵行区消防救援局全面推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不见面、先审批、零跑动”即时为申报单位发放《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进一步优化该事项的受办理工作,切实提供“好办、快办”的服务体验。
一、线上申报、即申即享、当日办结
申请单位无需到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申报、登记,也无需到区消防救援局面对面受理,只需通过上海“一网通办”进行网上办理,对符合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告知承诺制申请,区消防救援局承诺1个工作日办结,申请单位可直接取得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二、材料免交、数据共享、容缺受理
申请单位除需在上海“一网通办”填写《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外,不需要提供其他材料即可“容缺受理”,先发证事后在区消防救援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时补齐即可。区消防救援局还可通过电子证照调取、部门内部核查获取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申请单位可免予提交。
三、足不出户、高效服务、轻松办理
申报单位全程无需跑动到消防部门或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相关手续,所有流程均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端完成,无论是材料提交、审核反馈,还是检查结果领取,全部线上操作,真正实现“零跑动”。
同时,对于仅变更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场所地址命名(实际地址不变)的公众聚集场所,说清变更情形后,可不提供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直接办理消防安全检查许可文书。对于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及以下的公众聚集场所,可采用比例准确、图例明晰、与现场实际相符的图纸,加盖申请单位印章,无需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资格章。
区消防救援局梳理收集了一些常见问答,包括申报对象类、申报材料类、申报途径类和事项程序类等方面,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图文:区消防救援局
编辑:方佳璐
初审:岳顺顺
复审:何婷婷
终审:徐雷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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