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年来,济南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强化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全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开设“法庭速写”专栏,生动讲述基层法庭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本期节目

让我们一起走进历下法院姚家法庭

法庭名片

历下区人民法院姚家法庭,位于济南中央商务区,主要审理历下区劳动争议案件及辖区内民商事案件。由于这里企业众多,劳动争议纠纷时有发生,2021年5月26日,山东省首家劳动法庭在此挂牌成立,成为姚家法庭的内设机构,在多元解纷方面成果显著,全力守护着公平与和谐。2024年,姚家法庭被省法院命名为“枫桥式人民法庭”。


庭审现场。

1月23日上午,在姚家法庭第五审判庭,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一起劳动纠纷案件的庭审正式拉开序幕。

原告于2018年11月入职被告公司,双方于2019年签订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被告在2019年5月才开始为原告缴纳社保。原告认为,被告存在未及时缴纳社保、未足额支付报酬等问题。2024年年初,原告依据法律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仲裁后不服裁决,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姚家法庭员额法官朱琳专注严肃,细听当事人陈述,不放过丝毫细节。书记员的手指在键盘上飞速敲击,精准记录关键信息。“原告还有补充吗?”“被告对此有无意见?”……庭后,朱琳认真梳理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精确统计加班费等相关数据,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向当事人释法说理。

在劳动法庭会议室,一场劳动纠纷案件调解即将开始。姚家法庭特邀调解员陈英介绍案件情况。林某于2022年3月入职甲公司,受安排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后被派往驻外工地。2023年9月休假回国后,被停发工资。

面对这样的纠纷,调解工作至关重要。陈英感慨:“为找到双方利益平衡点,我跟当事人反复沟通了无数次。”她做了大量前期工作,先与当事人充分沟通,探讨案情趋向,再共同探究解决策略,激发当事人和平解决意愿。而后,与双方反复多次协调,期望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经过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案件圆满解决。陈英说:“这个案子到我这已经是第四轮调解了。”据她介绍,劳动法庭通过“一调四联”工作机制化解劳动纠纷。“一调”指区法院与相关部门成立调解中心;“四联”把相关部门联结,让多元调解贯穿仲裁、诉讼、执行全过程。

正是这样完善的工作机制,为劳动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有力保障。通常,劳动争议产生后,先建议双方协商,然后通过区工会调解组织、街道调解工作室、“和合劳动法律工作室”帮助双方进行调解,自行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进入工会调解,由区工会选派律师进行调解;还不成,由区劳动仲裁委立案,仲裁阶段进行两轮调解;若三轮调解不成且不服仲裁,起诉到法院,由特邀调解员和工会律师调解员进行第四轮调解。


对案件进行调解。

特邀调解员李军表示,近期刚化解了一起涉及9人的劳动纠纷。这起纠纷于2024年11月26日在劳动法庭立案,9名劳动者因追索劳动报酬将被告酒店诉至法庭。

李军介绍,“由于该纠纷涉及9名分别来自不同省市、从事不同岗位的劳动者,案件较为复杂。”面对这一情况,他先是梳理相关诉讼材料,并对案件进行分类,然后与劳动者代理律师沟通,同时积极与被告单位联系。

经了解,该投资人在国内投资6家酒店,其中济南有3家,因餐饮行业竞争等因素导致回款困难。

李军耐心向投资人讲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后果。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这起多达9人的劳动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济南中院退休法官宋喜来、赵平洋表示,这一年劳动争议案件增多且复杂,调解审理难。基层法院聘退休法官参与调解必要且有效,可以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减轻法官压力,提高案件质量与结案率。“对我们个人而言,参与调解工作既发挥了余热,为社会做了贡献,又丰富了生活。”


走进企业开展“法治体检”。

过去一年,劳动法庭成功调解各类劳动纠纷案件660件,调解成功率达49%。他们不仅解决了一个个具体的纠纷,还减少了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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