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大同的 “破门亮灯” 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245。2 月 6 日,《大同日报》还在刊发文章称相关部门为营造春节氛围精心筹备亮化工程,倡议商户延长营业时间、夜间亮灯。
然而,现实却是执法人员以 “亮化工程” 为名,在未获商户同意的情况下撬锁破门强行开灯,与报道中的美好愿景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从事件本身来看,平城区古城街道要求商户从除夕至元宵节彻夜亮灯,这一倡议初衷或许是为了让城市夜晚更加璀璨,给市民和游客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但凌晨时段游客稀少,强制亮灯既浪费电力资源,又增加商户成本,这种 “一刀切” 的做法显然没有考虑到商户的实际利益和需求。商户作为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开门关门、开灯关灯本应是他们自己的事情。
而执法者撬锁破门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商户的门锁,侵犯了商户的财产权和隐私权,更严重的是,这一行为突破了法治的底线,将公权力异化为伤害群众的工具。
这一事件的背后,暴露出一些地方畸形的政绩观。部分官员将亮化工程视为政绩展示的舞台,为了在上级领导面前表现出自己治理有方、经营得当,不惜以行政命令强推形式主义的 “政绩工程”。
他们只看重表面的 “形象”,追求那种一夜之间让城市变得 “璀璨” 的视觉效果,却忽视了群众的感受和实际利益。这种行为是典型的 “宁要面子不要里子”,把 “政绩” 建立在商户的痛苦和不满之上。
事实上,类似的 “一刀切” 行动在很多地方都时有发生。一些地方为了迎接检查、创建评比,不顾实际情况,强制要求商家统一牌匾、关停企业;为了推行某项政策,不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和调研,就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强制执行。
这些行为的根源都是畸形政绩观在作祟,部分官员过于注重上级的认可和表面的成绩,而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他们把 “管理” 与 “服务” 本末倒置,认为只要完成了上级交代的任务,做出了看得见的 “成绩”,就是好的治理,却不知道真正的政绩应该是让人民群众满意,是在尊重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的基础上推动社会发展。
要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必须从根本上纠正畸形的政绩观。一方面,要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教育,让他们真正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明白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谋福祉。
另一方面,要完善政绩考核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不仅要看表面的成绩,更要深入了解群众的满意度和实际的社会效果。只有这样,才能让干部真正把心思放在为人民服务上,而不是为了自己的政绩搞 “一刀切” 的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