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中最受瞩目的莫过于注册资本规定的变动,浙江大学四大名嘴之一、国内知名律师沈志坤以丰富的执业经验与精准的洞察力,对这个问题给出了自己的几点建议。

本文内容来源:沈志坤 《新公司法背景下的老板必学法律风险防范课》



首先,注册资本不宜过高,除非你有一个亿,否则填过大的数字没有意义,你的出资负担会很重。同样的,注册资本也不能太小,这样会让潜在合作方对你没有信心。

其次,出资到位时间尽可能早。像100年后到位的这种,未来法律肯定不会允许。

第三,注册资本并不要求必须用现金。像土地使用权,别墅,豪车,专利,商标等等都是可以作为无形资产出资的。

有学员问我,如何用无形资产出资?在公开场合,我不方便告诉大家具体步骤,有需要的同学可以在文章底部添加助理微信,与我咨询。

顺便讲一个观点,我之前只在坤哥私享会和一对一咨询中讲过:

在我眼中,无形资产用什么东西出资最好?

有同学推荐专利,但专利要求在10年内折旧完毕,如果你注册资本里面有5000万是专利,就意味着每年要折旧500万。

我来揭晓谜底,在我眼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出资最佳。

具体的操作步骤太敏感,如果有需要,你还是得来我的课堂当面聊。

下面讲个真实的案例,一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1号之前,这个时间意味着它处于实缴制状态,实缴2000万到位,会计师事务所认证验资报告上写明2000万现金到位。

公司执照拿到后的第五天,显示A把2000万中的1800万打到了B公司,5年后,A把所有股份以0的价格卖给了B,但B的管理水平很差,负债累累,导致这家公司处于濒临倒闭的状态。

这家公司在被A卖掉的12年后,欠C1000万,C直接把公司、A和B都告上了法庭,理由是A股东出资没有到位,要求法院在1800万范围内,判决A对C的1000万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各位猜猜看,这场官司A会不会输?A要不要拿出1000万?


现在大量的老板还没有意识到,只要你出资没到位,或者你出资到位后又抽逃了,在都要未出资和抽逃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哪怕过了17年!

因此告诉诸位两句话:

第一,在法律大幅度修改的情况下,请马上修改章程,出资尽可能快的到位,如果实在到不了位,哪怕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都到不了位,请听我句忠告,立即修改章程,减少注册资本。

第二,如果你现在要去收购别人股权,一定要加个程序,调查和核实卖给你股份的这个人,他的股本金有没有到位。

法院最终判决A和B承担连带责任。

最近几个月,非常多私享会的老学员来找我,你们知道私享会的特点,就是我们私下依然能保持联系。

这些老学员遇到的问题与A一样,都是10年之前成立的公司,因为没有意识到风险的存在,导致隐患浮出水面。

所以,新《公司法》对股东注册资本金、股东的出资方式和股东出资的到位时间都有一个大幅的修改,而我讲的这些知识点,就是在帮你们化解法律风险。

大家一定要尽快操作,把这个定时炸弹给排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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