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利益面前人们往往丧失理智,特别是尝到甜头后,更会孤注一掷,却不想自己已经成为别人眼中的“摇钱树”。近日,经盐城经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温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案情回顾
2018年12月,盐城某人寿公司工作的“90后”温某,在一次活动中认识了李女士,帮其办理了一些保险业务。其间,温某了解到李女士家境殷实,属于优质客户。
2019年至2020年,温某跟着朋友投资项目失败,欠下数百万的巨额债务。为了偿还债务,温某遂产生了骗李女士钱财的想法。如何让李女士对自己深信不疑呢?温某决定放长线钓大鱼,先用小利获取李女士的信任。
“我经常带李女士去参加公司的游玩活动,还时不时地送她一些小礼物……”李女士渐渐地对温某放下了戒备。
“现在公司有个活动方案,有很高的回报,这是公司优质客户才可以享受的,我们这么熟了,有好事情不能不告诉你。”2020年6月,温某跟李女士提出投资方案,7万元本金每月有5%的利息,一个月可以躺赚3500元。看到李女士仍然有顾虑,“你可以做一个月看看,如果我不准时给付,以后就不做。”
李女士提出自己手上没有那么多钱,温某便帮李女士从某人寿app里借出钱,每个月20日准时将3500元的利息打给李女士。2020年12月19日,温某结清了保单借款。“按时收到本息,感觉不错”,这让李女士对温某愈加信任。
2021年1月至6月,温某以相同的方式,以8万元的借款,帮李女士赚取了每月4000元的利息。这两次成功的经历,让李女士对温某越发深信不疑。
事实上,这两次的所谓的投资项目都是温某自导自演的骗局,目的就是让李女士上钩。
2022年,债主纷纷上门催债,温某着急了,便开始加快了实施骗局的脚步。
“公司现在推出了稳赚不赔的投资方案,回报可高了,到期保证还本付息。你不是要为儿子在上海买房吗?这个愿望很快就可以实现了。”2022年1月,当得知李女士想要给儿子在上海买房,但苦于资金不足时,温某信誓旦旦地向其保证。李女士通过前两次成功的经历,已经对温某言听计从。于是,李女士将钱汇给温某,温某则按照口头约定,将部分本金作为“分红”,返还给李女士,赢得其信任。李女士则在温某在高利息的诱惑和各种理由的“忽悠”下,一直不断地往所谓的各种“项目”里投入资金。
但这样的骗局注定不会长久。很快温某就拿不出钱,她找出各种理由来搪塞李女士。
2022年11月4日,李女士找到人寿公司的负责人,这才了解到该公司根本没有搞过这些活动方案,也不可能有这么高的利息,之前所有的投资方案都是温某编出来的。李女士这时也知道了一切都是温某设计的骗局,但心怀一丝侥幸,为了要回本金,李女士并没有选择报警。由于公司领导获悉此事,没多久温某便选择了离职。
“还有一个快速还钱的办法,就怕你不愿意”,2023年6月,温某告诉李女士,她现在在另外一家人寿公司上班,也有与之前一样的方案,利息很高,做得好的话,很快就可以还上之前的钱款。为了拿回本金,李女士选择再次相信温某,又“投入”24万元,但这笔钱再次石沉大海,温某总是找各种理由拒绝还钱。李女士到温某说的人寿公司了解情况,原来温某压根没有在这家人寿公司上班,公司也没有做过这样的活动。李女士这才如梦方醒,于是报警。
截至2023年6月,李女士共计转账888万元给温某,温某以投资回报的名义返还李女士630余万元,李女士共计被骗257万余元。“我还钱就是让李女士继续信任我,我还的钱其实还是她自己的钱。”温某向警方交代。
2024年11月13日,经盐城经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作出上述判决。温某不服,选择上诉。2025年1月21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裁定。
·检察官提醒
诈骗手段千变万化,防范之心不可松懈。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追求高回报的逐利心理,虚构投资项目,实施诈骗,致使投资者踏入陷阱,财产遭受损失。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投资需谨慎,防人之心不可无,面对形形色色的“利诱”,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防范意识,选择正规的投资渠道,切勿轻信他人,掉入骗子的陷阱。
来源:盐城开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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