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以承包工程为名,诈骗他人84万余元。2月10日,从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传出消息:警方已将该男子抓获,成功破获5起诈骗案,涉案金额84万余元。

2024年2月20日,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刑侦大队接到市民小李(化名)报案,称其被一名叫朱某的男子诈骗25万余元。接警后,城区分局刑侦大队立即行动,迅速展开侦查工作。

“我是2022年4月经营建筑公司的时候认识的他,相处下来还觉得他挺靠谱……”经调查,2022年4月,小李结识朱某,对方谎称自己有广泛人脉,能与他合伙将长治市屯留区一工程承包下来。“他还带我一起去长治市屯留区查看过工程,说让我出5万元给正在干活的工人结算工资,工人撤场后就能将这个工程承包下来。”信以为真的小李给对方转账5万元。

“老弟,我这里又有一个工程,咱们承包下来一起赚钱。”几日后,朱某又称其在临汾侯马市有一工程,也能与小李合伙承包工程。“他这次说在和总承包单位签合同前,需给总承包单位交项目保证金。”出于对朱某的信任,小李又向其转账20.5万元。

然而,朱某曾许诺的“项目”一拖再拖,小李不断向对方催问承包工程情况,却迟迟没有动静。感觉蹊跷的小李要求朱某将钱退还,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最后直接与其失去联系,无奈之下,小李选择了报警。

通过细致的侦查和走访,办案民警发现朱某根本没有资质承包工程项目,所谓的“内部渠道”都是假的,而且给工人结算的工资、给总承包单位的“保证金”均被朱某个人挥霍。同时查明,朱某还用同样的方式在2023年至2024年间诈骗4人,共作案5起,涉案金额达84万余元。

2025年1月31日,在朔州警方的协助下,犯罪嫌疑人朱某(男,34岁,内蒙古兴和县人)落网。目前,朱某已被晋城市城区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来源: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吉毅

通讯员 陈碧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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