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判决下来了,进入执行阶段,但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执行,执行进入僵局,只能终结本次执行,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胜诉判决不再是一纸文书,有实际效果呢?本期北盈律所普法文章教您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时如何破局。
《北盈律所·专题研究|2025年两高发布拒执罪新规:拒执不行就执“刑”|终本再执行实务专题研究系列(五)》
1.向法院申请执行悬赏令
当对方无财产可供执行,而我们作为申请执行方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确实不了解时,可向法院申请执行悬赏令。法院会发布悬赏执行公告,以执行到位金额的一定比例或您承诺的金额作为奖励。如此一来,他人便可能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助力法院对未发现的财产开展执行工作 。
2.密切关注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密切关注被执行人新的债权及可能存在遗漏的资产。可借助法院执行查控系统定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密切关注被执行人的生活轨迹、社交关系等,尝试挖掘潜在的财产线索。同时,与法院保持联系密切关注案件执行情况。一旦发现可执行财产,立即向法院申请执行。
3.查其公司或者配偶的财产
对于被执行人是公司的,依法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变公司债务为个人债务;掌握股东抽逃注册资金、挪用资金,职务侵占行为证据,以刑事报案向其施压,实现债权或报案解决。
被执行人是夫妻一方的,掌握必要证据后,通过确认之诉、撤销之诉、代位析产之诉,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执行其转移财产或执行其夫妻共同财产。
4.合法查找被执行人隐形财产
需要通过合法的方式找出被执行人的隐形财产,如隐匿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没有房产证的小产权房或者借给他人欣赏的古画等。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之后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民刑交叉的案件,掌握必要证据,通过刑事施压实现债权或报案解决。
可尝试与被执行人沟通,通过债务分期等方式促进其还款意愿,令其主动还款。
法院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实施限制其高消费等行为,对其产生一定的压力,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
在执行陷入僵局时,我们要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对待,对于有意愿偿还债务的被执行人可以先行协商。但是对于恶意转移、隐匿财产的被执行人我们要穷尽一切办法追回我们的合法财产,通过上述方式积极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北盈律所·执行攻略|如何破解执行难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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