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过84岁高龄的吴某,膝下育有三个子女。丈夫于2021年病故,现在孤身一人,常年瘫痪在床不能自理。长子刘某将家产悉数占为已有,对吴某却一直不管不顾,最终,吴老太太将长子刘某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刘某如期支付赡养费。后经祁县人民法院判决,刘某每月向吴老太太支付生活费400元。

法院判决后,刘某连续半年多一直没有履行义务,吴老太太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此期间吴老太四处信访。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网络查控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执行干警便前往被执行人居住地,向村民调查、了解情况,最终查明被执行人刘某身患重病在太原某医院就医,支付能力十分有限,案件陷入僵局。


执行干警与村干部取得联系后,将该案件的具体情况一一告知,希望村委可以配合法院完成本次执行工作。村干部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刘某取得联系,进行一番思想工作与情理感召,但刘某确实无能力履行判决义务。最终,刘某的儿子主动来到法院,表示愿意代为其父履行判决义务,并将案款全部汇入法院账户,至此,一起赡养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网络查控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执行干警便前往被执行人居住地,向村民调查、了解情况,最终查明被执行人刘某身患重病在太原某医院就医,支付能力十分有限,案件陷入僵局。

面对现已年迈、急需要资金维持生活的老太太,执行局通过被执行人所在的某村村委干部协助解决该起案件。

一直以来,祁县人民法院在不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打击力度的同时,借助一切可以借助的力量,将执行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有机融合,着力破解执行难问题,这是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身边问题的好方法,更是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神运用在执行工作中,确保执行工作真正服务于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切实将司法力量融入国家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大局中。


文字 | 陈超 编辑 | 陈璐

核稿 | 李明 审核 | 王志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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