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行政复议申请,让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得到纠正,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一场公开听证会,通过搭建公正平等、公开透明的对话平台,让群众真切感受到行政复议的公信力;
一纸建议书,直指普遍性问题,将违法行政行为逼到墙角、触到痛点、督到实处……
2024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开始施行。一年多来,北京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积极践行复议为民宗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行政执法的作用,推出一系列改革措施,全面提升办案质效,为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服务和保障。截至目前,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万余份,收案数为新修订行政复议法施行前的4倍。
案例
北京市民张女士退休后,发现自己的养老保险待遇核算结果不准确,向朝阳区政府行政复议受理中心提起行政复议。原来,因张女士原工作单位档案管理不规范,未将她其中一段工作经历的原始材料归档,导致区人社部门在核算审查时,无法将这段工作经历视同工龄。了解情况后,该中心工作人员积极与区人社部门、张女士原工作单位沟通,对她的养老保险待遇重新进行核算并补发差额,这起行政争议得以妥善化解。
像张女士这样因申请行政复议获得帮助的群众不在少数。为了让群众参与行政复议更加便利,北京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2024年,共通过互联网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5万余份,占全部案件数量的43%。在线下,朝阳区积极拓宽行政复议受理渠道,除设立区政府行政复议受理中心、区政府公安交通行政复议受理分中心外,还在43个街道(乡镇)设置咨询点,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高效的行政复议服务。
全市行政复议机构将行政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办案全过程,通过案前化解、案中调解等方式,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力度。据北京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立案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对近3年来1000余个案前调解案例进行提炼和总结,探索形成“多方联动法、实质诉求法、主动纠错法、特别关注法、心理疏导法、类案引导法、防患未然法、提前介入法”八大行政复议案前调解工作法。2024年1月至11月,在立案审查阶段调解行政复议案件700余件,调解率达20%。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北京市积极探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针对小额处罚、信息公开等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做到简案快办;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发挥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外脑”作用,做到繁案精办;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时,严格落实听证和听取意见程序,依法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案例
北京市司法局在办理一起行政复议案件时,发现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已具备整改条件。该局工作人员指导企业完成整改,告知申请解除失信名单的程序,将企业从失信名单中移除。
据统计,2024年,北京市共办理以企业为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000余件,其中,四成案件实现调解结案,为企业挽回损失近4000万元。
2024年7月,北京市司法局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商联,制定《北京市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通过搭建沟通协作平台,做实涉企案件调解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在办理相关案件时,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就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论证和分析,及时纠正行政执法机关的不规范执法行为。
针对涉公积金缴存类案件高发频发等问题,北京市司法局指导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行纠纷调解机制,总结类案指引、矛盾疏导等调解经验和方法,进一步提高解纷效率,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诉累。2024年,全市涉公积金类行政复议案件进入审理阶段的数量同比下降九成以上。
在办理涉城市更新类行政复议案件时,北京市司法局对公房申请式退租项目的法律依据、职责边界等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指导区政府完善工作机制,为做好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案例
“新修订行政复议法施行后,一旦发现不适当的行政行为,我们立即作出变更决定,避免程序空转,力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据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海淀区行政复议中心在审理一起因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家庭成员互殴案件时,依据过罚相当原则,认为女方行为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但情节特别轻微,故决定变更原行政行为,将对女方行政拘留的处罚变更为不予处罚。
在强化行政复议变更决定适用、加强个案监督指导的同时,北京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通过依法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及约谈、通报等方式,及时指出行政行为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规范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2024年,共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110余份,开展约谈通报50余次。
此外,北京市司法局建立行政复议纠错风险提前告知制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存在法律问题可能被纠错的案件、涉及征地拆迁和棚户区改造等重点行政管理领域的案件、涉及相对人重大人身和财产权益及涉案人数众多的案件,要求行政复议机构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前,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行政复议案件问题提示单》,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京司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