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在从严办案、修复治理、协同联动、法治宣传四个维度进行一体化建设,创新打造“四位一体”的生态司法模式,守护山海相拥、岛湾相映的滨海风光,为推进生态环境建设绿色发展贡献司法力量。2024年,该院行政审判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专门+专业”精准保护
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是生态环境法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港口区人民法院持续践行绿色司法理念,建立刑事、民事、行政环境资源审判案件“三合一”审理模式,健全“刑事打击+公益诉讼”模式,将刑事制裁、民事赔偿和生态补偿等有机衔接,为生态环境多样性撑起司法保障。2024年公正高效审理涉环境资源案件64件,有2起涉环境资源案件入选《广西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对该类案件的依法妥善处理提供参考借鉴,也为建设绿色港口码头、维护海洋生态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恢复+治理”立体保护
坚持惩治与修复并重,多探索实践“异地复垦”“增殖放流”“认购碳汇”等生态修复方式,助推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探索适用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生态环境修复、补偿模式,承担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修复责任,打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资源审判与生态修复完整闭环“最后一公里”。同时紧密结合港口区“海、边、港”地域特点,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与临港工业城市建设发展、海洋经济建设发展相结合,发挥设置在企沙的临港工业巡回法庭作用,将三者有效相融合,助力绿色生态港口建设。
“多元+共治”协同保护
建立跨部门生态环资保护执法司法联动协调机制,2024年5月,港口区人民法院与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港口区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及渔民代表在红树林湿地海域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与养护活动,共计投放水生生物苗种3500多万尾(只);8月又联合港口区人民检察院、港口区自然资源局在非法占用红树林林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的案涉区域等开展“呵护红树林,守护海岸线”补植复绿示范活动,打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资源审判与生态修复完整闭环“最后一公里”。积极对接非诉纠纷解决机制,邀请相关部门、组织参与调解,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为环境资源纠纷解决提供多元选择,同时加强司法建议工作,推动规范提升环境保护司法能力和水平。
“教育+预防”源头保护
深入贯彻落实普法和环保“两个责任”,持续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式宣传,定期向公众推送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典型案例,促进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增殖放流、红树林种植、法治宣传等活动,以群众可感可及、喜闻乐见的方式,传递环境司法理念,切实提升全民生态环境法治素养。依托“三官一律”“巡回法庭”等形式,围绕“土地纠纷”“滥伐林木”“非法捕捞”等生活中常见问题,从法律角度为群众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及时排查化解有关生态环境类矛盾纠纷隐患,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守法,自觉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让我们的祖国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港口区人民法院将继续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以强劲的司法力量,全力护航绿色发展、助推向海经济,筑牢祖国南疆生态安全屏障,守护港城千里山海好风光。(覃海云)
来源:港口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