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吃黑”!绛县公安成功破获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出重拳、速打击

绛县公安

严厉打击各类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坚决守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近日,绛县公安局刑警三中队民警根据上级线索,经过连续24小时的艰苦蹲守,在山西省侯马市精准收网,成功抓获一名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

经查,2024年9月份,犯罪嫌疑人王某在上线的指挥下,明知所转移的资金系“黑灰产”所得,仍使用其个人银行卡接收赃款。在收到多笔非法资金后,王某因身负外债,竟心生贪念,将涉案资金全部据为己有并挥霍一空。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绛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扩线中。

01

知识小课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02

警方提示

绛县公安在此正告不法分子:任何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资金结算、账户洗白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同时呼吁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切勿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手机卡,共同筑牢反诈防线。若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请立即拨打110或前往辖区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绛县公安

投稿·合作:微信6635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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