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等三部门发布的《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虽然文字不多,只有14条,但是内容很丰富,涵盖了弹性退休规则的方方面面,既包括了前弹的退休规则,也包括了后弹的退休规则,那么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允许协议后弹延长几次呢?一起看看。
人社部定调弹性退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允许协议后弹几次?
弹性退休暂行办法,既适用有工作单位的职工,也适用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既适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也适用企业职工,也就是说,只要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都适用弹性退休办法。
根据弹性退休办法,允许职工最多提前3年退休,在选择的退休年龄之前至少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单位。同时,如果单位职工想延后退休,可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1个月与单位达成书面协议,明确弹性退休时间,最多允许后延3年。
比如张三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1岁,但是张三不想在61岁退休,打算在60岁退休,此时张三需要至少在达到60岁之前的3个月,也就是至少59岁9个月的时候书面告知单位自己在60岁退休,如果在59岁10个月、11个月或者12个月再书面告知到位,就违反了弹性退休的规定,不能在60岁退休,退休时间只能后延。
再比如李四是女管理干部,法定退休年龄为58岁,李四想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后延退休,应提前1个月,也就是在57岁11个月的时候与单位达成协议,明确延长退休的年限,比如延长退休年限3年,在61岁时退休。
现在问题来了,如果职工与单位达成延后退休的协议,允许协议后弹几次呢?
为了说明问题,我们举个例子。张大哥是单位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61岁,但是张大哥感觉自己的身体倍棒,完全能承受单位的劳动强度,同时张大哥是单位的技术骨干,单位也有意在张大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聘用他,经过协商,张大哥与单位达成协议,允许张大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延后2年退休,也就是63岁退休。协议达成后,双方皆大欢喜,张大哥可以继续为单位创造价值,同时自己也有了收入保障,可谓双赢。不过,后来张大哥感觉到自己能为单位工作更长的时间,打算利用允许后弹最多3年的规定,将协议从延后2年变成3年,这种情况,单位是否同意呢?
一切以规则为准,根据弹性退休暂行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弹性延迟退休时间确定后,不再延长。
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弹性退休时间确定后,只能延长一次,不能再继续延长了。所以,这也提醒广大有延长退休年龄的职工,要做好综合分析,权衡各种利弊得失,一旦延后退休时间确定,如果再继续延长,是行不通的。
综上所述
人社部等三个部门定调了弹性退休的规则,退休年龄允许前弹,也允许后弹,最多3年。对于打算向后弹的职工,与单位达成协议前,要挖掘自己后弹的最大潜力,看看自己能延长几年退休。如果协议达成后,就标志着弹性退休延迟时间确定,不能够再继续延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