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松涛
2月10日,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检察院通过专题学习会、案例分析的形式,深入学习《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强化国家安全意识,推动构建全民参与的国家安全治理格局。
聚焦《办法》核心内容 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办法》自2022年6月6日施行以来,明确了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途径、奖励标准及保障措施,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提供了重要依据。根据《办法》,公民可通过拨打12339举报电话、登录国家安全机关互联网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当面举报等方式提供线索,并可根据贡献程度获得1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奖励。
重点学习了《办法》的四大核心机制:
1、举报渠道多元化:除传统方式外,鼓励通过单位转报或新媒体平台举报,提升线索收集效率。
2、奖励分层化:根据线索价值分四档奖励,最高可超10万元,体现“贡献越大、奖励越高”原则。
3、保密与保护机制:严格保护举报人身份信息,对面临人身危险的举报人及其近亲属提供专项保护。
4、责任追究制度:对恶意诬告、泄密等行为依法追责,确保举报机制不被滥用。
以案释法 彰显《办法》实施成效
据国家安全部统计,《办法》施行以来,全国已有171名举报人因提供重要线索获表彰,累计颁发奖金277万元。典型案例涉及军事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多个领域,举报人涵盖公务员、企业职工、高校师生等群体。通过剖析案例,总结出“线索精准性”“举报及时性”“部门联动性”三大关键要素,为后续工作提供了经验支持,也凸显了匿名举报渠道的有效性与保密机制的重要性。
多措并举 推动《办法》落地生根
为深化《办法》实践,检察机关提出三项举措:
1、强化宣传引导:联合宣传部门,利用公益广告、新媒体平台普及举报知识,增强公众国家安全意识。
2、优化协作机制:与国家安全机关建立线索快速移交通道,确保举报查证、奖励发放等流程高效衔接。
3、加强内部监督:严查奖励发放中的渎职行为,防止冒领、泄密等问题,保障财政资金规范使用。
国家安全需“人人有责、人人尽责”
检察机关应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既要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也要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国家安全是‘国之大者’,需凝聚全社会力量。《办法》的实施,正是‘一切依靠人民’理念的生动体现。”
下一步,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检察院将结合《办法》要求,开展“国家安全进社区”“校园普法宣讲”等专项活动,进一步织密国家安全防护网,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贡献检察力量。
审核:张松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