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籽”检察工作室里故事多

银川兴庆:探索“联动化解”工作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1月22日,农历腊月二十三,北方小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主任叶俊梅和同事田喜军带着慰问品,驱车赶往张某家。

“快过年了,不知爷孙俩过得怎么样?”一路上,叶俊梅念叨着。

张某独自照顾曾孙小海(化名),生活困难。2023年10月的一天,张某在领取免费面粉和馒头时,与食品发放公司的工作人员丁某发生争执,被打致轻伤。

丁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兴庆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审查案件时了解到,丁某认为自己做好事反而背上刑事责任,内心委屈,一口回绝了张某的赔偿要求。张某因未获得赔偿且家庭生活困难,到检察院反映情况。

该院刑事检察部和控告申诉检察部联动,检察官分别对丁某和张某进行释法说理,对张某开展司法救助,最终丁某表示认罪认罚,主动提出愿意赔偿,张某也态度缓和,承认自己有不当之处。至此,双方矛盾成功化解。

“身体还好吗?”“好,都好着呢,谢谢你们来看我。”……走进张某家,叶俊梅与张某唠起家常。82岁的张某精神不错,一旁的小海也告诉检察官,自己17岁了,已经开始工作,会好好照顾太爷爷。

临走时,小海犹犹豫豫地掏出一封信,说是给检察官的,还把一个橘子塞到叶俊梅手里。

“叔叔阿姨,在这个寒风刺骨的天气,你们赶40多公里路来看我和太爷爷,感谢你们给予我的温暖,祝你们好人一生平安。”回程路上,叶俊梅和田喜军读着小海的信,眼眶湿了。叶俊梅剥开手里的橘子放入口中,很甜。

近年来,兴庆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各族人民要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指示精神,建设“石榴籽”检察工作室,创新“石榴籽联动化解”工作法,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以检心暖民心,以真心换真情,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赢得人大代表肯定。



2025年1月,检察官到信访人张某家回访。

“头雁”领飞

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

2024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调研组一行来到兴庆区检察院。察看12309检察服务中心、“石榴籽”检察工作室,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后,应勇强调,要创新工作机制,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民生案件,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更好更快把司法温暖送到群众心里。

为办好每一个信访案件,该院发挥“头雁作用”,制定《兴庆区人民检察院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实施办法》,落实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制度。自办法施行以来,院领导带头示范,落实落细各项要求,接访听取信访人诉求,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着力解决了一批“钉子案”,充分发挥了领导包案化解矛盾的“头雁效应”。

该院检察长王建军包案办理雍某某民事监督案时,发现当事人申请的执行监督案件有疑点,遂调取相关卷宗、十三年前的转账凭证等进行详细审查,并邀请专家就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论证。经过审查分析,兴庆区检察院根据出现的新证据、认定的事实,将该案提请抗诉,最终法院予以改判,解开了纠结在当事人心中十三年的心结。

2024年8月2日,银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和清带队到兴庆区检察院“石榴籽”检察工作室实地调研,对工作室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予以充分肯定。

同月下旬,兴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旭及部分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一行到该院调研。听取相关汇报后,调研组对该院深入群众、阵地前移、服务企业的工作举措和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径的创新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马国春包案办理俞某某申请法律监督案时,经过多次沟通,为小微企业争取到分期支付房租的机会,缓解了企业的经营困难。

2024年9月底,俞某某来到兴庆区检察院,申请检察院对法院作出的判决进行监督。俞某某认为法院未完全按照政策减免其承租的某国有房屋租金,“多判了租金。”

该院受理此案后,马国春和检察官马智慧调阅法院诉讼卷宗、询问案件当事人、查阅租房期间的优惠和减免政策,全面深入了解案情,发现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于是向俞某某耐心解释案件涉及的法律规定,消除了俞某某心中的疑虑。俞某某表示经营困难,无力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如果对方当事人能够给予一定的履行期限,他可以分期履行原判决的支付义务。

随即,检察官与对方当事人沟通,说明俞某某的经济状况、分期支付租金的意愿,以及俞某某不履行分期付款义务后的救济途径。同时,向俞某某说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俞某某表示如果能够分期付款,他一定按期履行。

经过多次协调沟通,对方当事人表示双方已经合作十多年,能够理解小微企业的不易,同意俞某某分期支付欠付租金。俞某某在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第一期租金后,向检察院撤回监督申请书。

2024年,兴庆区检察院领导包案23件,在兴庆区矛调中心、该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值班127次,接访群众103件。



2024年7月,检察官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来访群众。

公开听证

把“法理情”说通说透

“检察官,我儿子被车撞伤了,对方明显喝了酒,还逃跑了,公安不追究对方刑事责任;我请求民事赔偿胜诉了,法院也不给我执行……”2024年6月的一天,李某来到兴庆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访,情绪激动。

接访检察官赶忙让李某坐下来慢慢说。原来在2022年6月,李某16岁的儿子小李骑着电动车在兴庆区乡镇道路上行驶时,被一辆逆向行驶的小轿车撞伤。小轿车司机见自己喝酒开车撞了人,就逃离了事故现场,并叫来父亲“顶替”自己。交警部门几小时后将驾驶人抓获归案,经检测,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不到30mg/100ml。交警部门遂以驾驶人饮酒驾车、逆向行驶、致人轻伤以上、交通事故后逃逸等多项违法行为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最终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罚款6000元的处罚决定。后李某作为小李的法定代理人代表小李将驾驶人、车辆管理人、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各方根据各自责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因驾驶人、车辆管理人未主动履行判决,李某代小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赔偿款未能执行到位。

听取李某的诉求后,检察官立即调取该案卷宗,查阅刑事、行政、民事方面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司法案例,对案件进行审查。

驾驶人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行政处罚、民事判决等有无不当?兴庆区检察院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交警部门办案人员和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参与,并邀请经验丰富的律师担任听证员,对有争议的问题逐一进行剖析。

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行政处罚卷宗阅卷情况以及信访人的疑问、诉求。交警部门办案人员对交通事故案办理情况进行说明,因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未达到80mg/100ml的醉驾标准,且无其他证据能够证实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时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无法认定危险驾驶罪。

听证员发表专业意见认为,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和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小李被撞案中车辆管理人实际控制车辆并将肇事车辆交给了无证、饮酒的肇事司机驾驶而存在过错,车辆所有人不存在过错,车辆管理人应当承担责任,车辆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民事判决并无不当。

民事行政检察官认为,该案系因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而无法执行到位,民事执行活动本身不存在违法情形、执行法官不存在违法行为,不符合执行监督受理条件。建议李某及时向法官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加强与执行法官的沟通。此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顶包行为影响了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的情形,交警部门应移送至公安机关审查后对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

“感谢检察院组织这么多人给我分析说理,我后面一定积极与执行法官沟通,争取早日拿到娃娃的赔偿款。”经过各方释法说理,李某心中的疑惑解开了,也认识到自己与执行法官的沟通存在问题,当场表示接受听证意见。



2024年9月,兴庆区检察院召开简易公开听证会,邀请民警、律师等参加。

2024年,兴庆区检察院共召开简易听证16件,普通听证4件,信访矛盾化解质效显著提升。该院还建立“律师值班+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常态化引入律师、基层工作人员等第三方力量强化释法说理,2024年,共有94名律师值班94次,通过提供法律服务助力化解矛盾纠纷。

联动解纷

构筑信访化解大格局

为构筑信访化解大格局,兴庆区检察院完善院内联动处置化解机制,建设“多种服务职能、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理”的信访接待模式,还与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会签《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衔接配合的实施意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联合化解。

2024年9月4日,刘某来到兴庆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访,称自己被人殴打致轻伤二级且对方私藏枪支,公安机关却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不予立案。该信访事项立即引起控申部门重视,检察官快速调取了不予立案卷宗,反复观看现场监控视频,并与公安机关沟通,得知公安机关派出所、刑侦大队、法制大队参与了该不予立案案件的不同环节。

该院邀请公安机关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听证会上,派出所、刑侦大队、法制大队民警共同为刘某答疑解惑。反复观看发生冲突的监控视频后,两名律师听证员一致认为,从监控视频可以看出,刘某的伤系其酒后摔伤所致,不存在殴打行为致伤。通过照片对比,刘某反映的私藏枪支问题,系外形相似台球杆引发的“乌龙”事件。刘某最终撤回了立案监督申请。

兴庆区检察院还印发《常态化接访下访下基层解决信访问题工作方案》,积极参与兴庆区信访接待大厅及街道乡镇综治中心接待接访。

该院在月牙湖乡建设“石榴籽”检察工作室联络点,通过“石榴籽”志愿服务队下基层活动,每月一次到月牙湖乡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线索收集等工作,为服务乡村振兴、保障特殊群体权益提供检察力量。2024年5月以来,该联络点接待信访群众20余人次,发现救助线索2件,均已成案。

2024年以来,“石榴籽”检察工作室全面开展“检心暖民心”困难群体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制定《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内部衔接配合暂行规定》,对内强化内设机构协作配合,对外与九部门会签建立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畅通联络渠道、搭建多元救助帮扶体系、拓宽救助途径。

2024年,该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8件,救助困难人群38人,向兴庆区民政局推送帮扶线索2条。该院在办理吴某某司法救助中,与银川市检察院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联动救助,在最高检第十检察厅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的协调下,将司法救助与慈善帮扶相衔接,由慈善机构为吴某某发放帮扶资金。

2023年,“石榴籽”检察工作室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优秀团队。2024年8月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左权带队到“石榴籽”检察工作室调研,对工作室工作给予肯定。

兴庆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建军表示,“石榴籽”检察工作室将持续聚焦人民群众“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信访案事件,同时做好控告申诉案件的个案反向审视、问题集中案件的“类案反向审视”、普遍共性问题的“综合反向审视”,更有针对性地推进社会治理。

代表点评

把“石榴籽”种在群众心间



全国人大代表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副总编辑 李东梅

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我非常关注基层矛盾化解工作。银川市兴庆区检察院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各族人民要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指示精神创建“石榴籽”检察工作室,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融入检察履职的全过程。这一做法值得肯定。

在日常的接访工作中,“石榴籽”检察工作室的一线干警用专业且亲和的态度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耐心倾听诉求,尽心答疑解惑,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在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工作室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多元化解机制,有效解决了许多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在办理立案监督、民事申诉、刑事申诉等复杂案件时,严格把关、依法履职,深挖问题根源,确保法律的公正实施。同时不断创新司法救助工作方式方法,与辖区妇联、残联、民政等部门建立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为更多困难群众提供精准救助,让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希望检察机关能够继续创新工作思路,把“石榴籽”种在老百姓中间,种在群众心坎上,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来源:检察日报·声音周刊 记者:周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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