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李子璇)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古有六尺巷让墙,而如今互为邻居的王某和李某,却因为“一扇门”起了纠纷。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日前,王某夫妻购买了淮安市盱眙县某小区的房屋,同层邻居是李某。王某房子是边户,入户门设计为外开,李某房屋位于中间,入户门是内开。两家入户门呈垂直状态且相距较近。李某入户门前有一条通道,宽1.4米,是王某家出入的唯一通道。
可是,李某对房屋装修时,擅自将入户门外移30厘米,并改为向王某家方向外开,开门时占用过道一半以上宽度。
记者从盱眙法院获悉,李某在装修前,曾与王某协商过入户门改为外开事宜,但王某没有同意。
李某认为自家的门自己有权利做主,便我行我素,强行改造。
王某向物业反映,物业也多次与李某沟通要求恢复原状,但协商无果。王某无奈,只能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将入户门改为内开。
开庭后,李某并未到庭参加诉讼,在电话中竟向法官称,其装修好了可以一直不入住,不会影响王某通行,坚决不同意将入户门改回内开。
盱眙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的擅自改装行为必然挤占两家入户门外公共通道的空间,而该公共通道系双方共用的唯一通道,尤其在2406室入户门垂直打开时将占据通道一半以上空间,不仅造成王某一家人通行不便,且消防隐患较大,威胁居民的人身与财产安全。故盱眙法院判令李某将2406室房屋的入户门恢复为内开门。
(盱眙法院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