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和”调解︱点赞!她们收到新春第一面锦旗


2月6日,春节假期后上班第二天,邹城市某工程公司苗某将一面印有“依法调解护民权 为民调解解民忧”字样的锦旗送到了凫山司法所,“文印店刚开工,我就赶紧把锦旗做出来了,今天一定要来送给你们。要不是你们帮忙,我这个年都过不好,这面锦旗也难以表达我的感激之情……”。

事情还得从2024年年底说起。12月份,受雇于苗某的外来务工人员张某,在从事高空作业过程中不慎坠落受伤。苗某第一时间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并承担了所有治疗费用。1月份,张某还未出院,其家属要求苗某赔偿各项费用共计20万元。苗某认为张某家属索要的赔偿数额较大,超出其承受范围,双方产生分歧,多次协商未果。


张某家属未达成诉求,采取了多种方式讨要后期治疗费,对苗某项目继续施工产生了不良影响。眼看年关将至,1月20日,一脸疲惫的苗某到凫山司法所寻求帮助,申请调解。凫山司法所调解员了解情况后,先对苗某进行心理疏导,从法律角度上分析了其应承担的责任,缓解其心理上的压力。调解员随即电话联系张某,张某同意调解,调解员劝说道:“眼看过年了,你们都希望尽早解决纠纷,咱们也应该放下焦虑和对立情绪,合情合理合法解决纷争”。随即,调解员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了最新的工伤赔偿标准和参考案例,通过情理法的劝说,引导双方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商议赔偿金额,在调解员的耐心引导下,双方心理诉求逐渐趋于一致。


1月25日,农历腊月二十六,调解员们放弃周末休息,到某医院张某的病床前,主持双方现场签订调解协议,苗某一次性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2万余元。苗某表示,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在年前落了地,可以好好过个年了。张某拿到赔偿款后,经主治医师同意,办理了出院手续,安心返乡与外地家人团聚。

供稿:杨利利 唐瑞

编校:孔维凤 李盼盼

审核:唐燕霞 张成 程层

整理发布:邹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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