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2025年
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为了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仙游县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实际需要,决定在仙游县辖区内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130名。其中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25名,其余从我县符合选任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1997年3月9日前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二、
权利义务和任期
公民有依法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同时应当遵守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等义务。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
三、
选任方式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公民,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9日止向仙游县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仙游县2025年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一式3份(正反面打印,表格在仙游县司法局官方网页:http://www.xianyou.gov.cn/xsfj/xxgk/搜索下载),居民身份证、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
(二)组织推荐:
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征得本人同意后,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9日止向仙游县司法局提交《仙游县2025年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一式3份(正反面打印,表格在仙游县司法局官方网页:http://www.xianyou.gov.cn/xsfj/xxgk/搜索下载),居民身份证、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
(三)随机抽取:
为体现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各司法所会同公安派出所,从各自辖区内年满28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按安排名额随机抽选525名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并征求候选人意见后于2025年3月16日前组织填写《仙游县2025年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上报县司法局。
四、
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公民自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3月9日止(节假日除外)参加报名。
(二)报名地点:
1.仙游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0594-8296238(仙游县鲤城街道政法街599号)
2.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司法所
五、
资格审查和任命
(一)资格审查和任命
县司法局会同县法院、县公安局对随机抽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拟任命人选填写《个人承诺事项表》、《仙游县2025年人民陪审员候选人选任考核表》。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由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二)宣誓
经仙游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公开进行就职宣誓。宣誓仪式由县人民法院会同县司法局组织。
仙游县人民法院
仙游县公安局
仙游县司法局
2025年2月8日
本文由仙游法院原创,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关注我们 | 不仅科普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