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上门开展相关检查

2月10日,上游新闻记者从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该局同重庆市公安局近日联合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2025年版)》,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最高奖励达10万元。

“本次主要修订可概括为‘一扩大三调整四增加’。”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具体如下:

“一扩大”是扩大举报范围。即举报范围从18项增加到34项,增加如擅自经营处置危险废物、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重点排污单位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涵盖更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三调整”是调整举报途径。市民可拨打市生态环境局举报电话023—89071217以及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23—63963682进行举报,也可在“美丽重庆”微信公众号留言举报,还可以来信举报,收信地址为重庆市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邮编:401122(需注明有奖举报)。同时,鼓励媒体工作者参与有奖举报工作,增加线索来源。

奖励方式调整上,根据举报线索查证属实情况,给予500元、1000元、2000元奖励,对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举报情形,按罚款金额的5%给予奖励。奖励主体调整上,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生态环境部门”调整为“由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公安局受理的举报,奖金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发放”。

“四增加”体现在增加匿名举报,举报人可匿名举报,并相应明确了匿名举报的奖励发放方式。增加刑事案件举报奖励,对追究刑事责任的举报情形,按照违法行为罚款上限金额的5%给予奖励。增加突发环境事件奖励,对通过举报避免或及时发现突发环境事件的,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等级相应给予10000元、30000元、50000元、100000元奖励。增加重复举报奖励,举报案件被查处后,违法者再次出现违法行为的,举报人可继续举报并获取奖励。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激发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通过提高奖励标准、扩大举报范围、完善奖励机制等措施,鼓励更多市民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上游新闻记者 郭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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