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公安交警一直着力开展
重点车辆源头安全隐患清零统一行动
为加强重点车辆源头管理
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今日对全县1月份
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
重点车辆信息
进行曝光提醒
(数据截止2月6日)
详细名单如下
请广大市民互相转告
逾期未检验
逾期未报废
车辆逾期未年检的后果
01
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机动车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无法及时发现机动车安全系统存在的问题,上路行驶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威胁车辆和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02
发生事故无法理赔
根据机动车保险相关规定,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将无法获得理赔。
03
一旦上路将被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上道路行驶将被依法查处。
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发现上述未年检车辆上路
欢迎大家举报
来源:崇义交警
版面编辑:陈 慧
责任编辑:张自波
值班主任:杨晓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