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阳泉微信公众号消息:平定县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平定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朔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李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锦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务调整、职工录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收受礼金,向管理服务对象违规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锦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锦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锦,1955年12月出生,今年69岁,朔州市朔城区人。他长期在朔州市任职,历任朔州市委政研室主任,市委副秘书长,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2003年,李锦出任怀仁县县长,次年担任怀仁县委书记。2008年,李锦出任朔州市委常委,并于次年担任政法委书记。2016年6月,朔州市委政法委全体(扩大)会议召开,宣布省委和市委决定,王黎明担任中共朔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锦不再担任朔州市委常委委员和政法委书记职务。2024年9月,卸任8年后,李锦被查。
李锦履历:
李锦,男,汉族,一九五五年十二月生,朔州市朔城区人,大学学历,一九七五年九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一九七三年七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共朔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参加工作后任朔县神头联区教师、贾庄公社秘书、朔县县委组织部干事、朔县滋润公社干部、暖崖公社秘书;
1983年任朔县沙塄河公社副书记;
1983年12月入雁北师专中文系读书;
1985年任朔县政研室、县委办副主任;
1990年任中共朔州市委办公厅综合科副科长、科长;
1992年任中共朔州市委办公厅副主任;
1994年任中共朔州市委政研室主任;
1996年任中共朔州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研室主任;
1999年任朔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03年任中共怀仁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4年任中共怀仁县委书记;
2008年任中共朔州市委常委;
2009年7月任中共朔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期间:2009年9月至2010年7月主持山阴县委工作)。
来源:网络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