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一辆号牌为云AD****8的小型轿车行驶至银昆高速空港东匝道口时,突然在最右侧行车道停车,一辆大型货车躲闪不及与该车追尾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原来,轿车司机因错过高速出口,想要停车“纠错”,不料却发生了文章开头的一幕。交警部门认定轿车司机全责,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2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1.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2.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3.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4.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5.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昆明交警提醒,在高速公路行驶,司机一定要谨慎驾驶:
1.提前规划路线。提前规划好出行路线,并在临近出口时注意查看路面标志标牌,提前做好变更车道的准备。 2.切勿倒车、逆行。发现错过路口后不要慌张,更不能紧急刹车,请“将错就错”,继续前行至下一个出口,驶离高速公路后再重新规划路线。切勿在高速上强行倒车或掉头逆行返回。 3.合法安全纠错。当发现自己的车辆在高速公路逆向行驶时,不要继续逆行,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将车停靠在安全地带;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道正常的来车方向150米以外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转移至护栏外等安全区域,并迅速报警。
开屏新闻记者 柏立诚 文 昆明警方供图
一审 高伟
责任编辑 易科彦
责任校对 何丹
主编 严云
终审 编委 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