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大同古城某商户因未按要求亮灯,遭多名工作人员撬锁并强制开灯一事,引发广泛关注。

店铺未亮灯?

执法人员竟撬锁开灯


▲监控视频截图

监控视频显示,2月3日晚,一店铺门外站着多名身穿反光制服的人员,蹲在门口使用工具撬门。随着一声物体被剪断的响声,店铺门应声被打开,相关人员先后进入店铺内,将店内灯光打开后离开,最后使用U型锁将店门锁上。相关人员身穿反光衣背面清晰印有“平城综合执法”字样。


▲监控视频截图

涉事商户岳先生说,他在鼓楼东街经营一家商铺已经几年了。“当天晚上10点,我已经闭店了,到了11点多,我们当地的物业或者城管给我打电话,让我过来到店里开灯。我说我过不去,因为我儿子刚出生,还没满月,我当时都已经哄着孩子睡觉了。”

岳先生说对方态度强硬,即使不营业了也要开灯。

通话录音内容:

“你是不是***的老板?这不是通知你今天(2月3日)晚上要开着灯吗?你不开,一会儿公安就过来直接给你切开,我们就给你开了,你不信你就试试。”

“你给我发个信息,说你同意。你意思就不配合?你人在哪呢?你不犯法,那行吧,那就这样吧,我给你录着,你再说一遍,我告诉你,人可以走,灯得留,这是全市统一规定。”

“我店内有监控,没过10分钟,我查看监控,人家果然把店门撬开了,把店里所有的灯都打开了。上门的是城管和消防,视频里穿制服的是城管,但我都不认识。”

岳先生称对方撬门开灯,门和锁都损坏,给他开店经营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他们撬开两道门,把大门上的锁剪断,第二道门的地锁也损坏,门板已经撬得变形,都关不上了。”


▲大门上的门锁已被剪断


▲大门上的门锁已被剪断

全市统一规定?

只是倡议!

岳先生告诉记者,节前曾接到过社区的书面通知,“他们给服务员发了两张传单,要求开店里面的灯。其实我们也一直在配合,门头的灯和门外的灯,我一直亮着,就是把店里面的灯关了。”



岳先生说的通知是1月27日大同市平城区古城街道办事处鼓楼社区发布的《古城亮化倡议书》。上面显示,从1月27日至2月12日,也就是农历腊月二十八至正月十五期间,每晚18时至次日6时,古城内各商业门店应确保室内灯光充足,同时门头牌匾、广告牌、LED电子屏以及灯笼也要全部点亮。



记者上网也查到,大同市城市管理局也发布了一份春节倡议,春节期间,大同古城内沿街商户尽量延长营业时间,夜间开启店铺灯光,因夜间开启灯光产生的额外电费,政府将予以补贴。

多家商户则表示此前确实收到了社区的《古城亮化倡议书》,但从未听说还会给电费补贴。

律师:撬锁无法律依据,属行政违法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当地政府的亮化工程属于行政指导行为,倡导商铺店铺夜晚开灯美化城市夜景,但这种倡导行为不具有行政强制力,店铺老板有自由选择是否夜间亮灯的权利。而工作人员擅自撬锁开灯,是侵犯了他人合法财产权益,滥用行政权力的违法行为。

付建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情况紧急的除外。让商户开灯显然不是情况紧急的情况,且执法人员在执法时也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出示合法证件并说明理由,如果没有做到上述行为,其执法行为也是不合法的。

当地街道就“破门亮灯”致歉



2月7日,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古城街道发布致歉信,表示因其街道工作方法失当,引起“破门亮灯”网上热议,占用大量社会资源,向广大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诚挚的歉意。

致歉信中提到,“此次‘破门亮灯’事件表面上是由于沟通不畅、造成误会、引发舆情,实质上反映出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存在思想上急于求成、方法上简单粗暴、服务意识淡薄等问题,造成工作偏失,对城市形象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在此诚恳接受上级处理和社会各界批评。今后将引以为戒、规范管理、改进工作、转变作风,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来源:央视新闻、上游新闻、极目新闻、大风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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