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开门点灯

文丨谈古论今

大家好,这里是谈古论今。

这两天,山西大同“破门开灯”事件着实是火了。

大年初六晚23点,几名身着制服的城管来到一家商铺前,手持工具对着三道门锁一通猛撬。 门锁应声而开,他们大步流星走进店内,仅仅只是点亮电灯。

完事后,还不忘换上新锁,扬长而去。

半小时前,店主岳先生接到社区工作人员的电话,质问为什么不开灯,并要求立即到店开灯。

岳先生解释自己在哄新生儿,暂时走不开。社区工作人员撂下一句“你不来开灯,我们就去撬门”。岳先生以为对方只是说说,没想到监控画面里真的上演了这么一出。

岳先生也是委屈,自己从除夕到大年初五,一直都按要求准时开灯。 只是这天晚上因为照顾孩子一时疏忽,却换来了这场“破门风波”。


眼看自家店铺无法进入,岳先生只好四处求助。派出所说“这事管不了”,12345热线回复“按流程反馈”,街道办则表示“这是全市统一要求”。

无奈啊!

仔细想想,这里面有三点值得深思。

一、执法暴力和法治缺位

城管铁棍不仅撬开了门锁,更揭露了基层执法的任性妄为。

这场风波,源于1月27日大同平城区古城街道办发布的《亮化倡议书》。昌邑要求辖区单位和商铺从除夕到正月十五期间开灯亮化,时间从每晚18点到次日早6点。

只是这“倡议”,落实时却成了“军令”, 倡议书中的内容成了不容商量的硬性指标。

街道办对质疑的商户振振有词: “97%都配合了,就你们3%刺头。”

但既然是倡议,就不该异化为“以多数压少数”的霸权。

准时开灯的商户是“配合”,有事耽误的就成了“刺头”。在基层执法者眼中,不开灯俨然升级成了一种“政治错误”。

值的说明的是,这种强制执法已经严重触碰法律底线。

《行政强制法》第43条明确规定:禁止夜间执法,禁止无紧急事由破门。

可在一些基层执法者那里,法律条文竟然脆弱如纸。深夜破门,只为按下一个电灯开关,这样的任性执法不仅侵犯了商户权益,还动摇了法治根基。

当“倡议”沦为“命令”、“服务”变成“管制”,基层执法的公信力也在随之流失。

一场美化城市的善意行动,最终竟然以粗暴执法收场,实在讽刺。

二、官本位:“良民”变“刺头”

基层执法者骨子里的“官本位”思维,是让服务群众的“店小二”变成高高在上的“父母官”的根本原因。

他们早已忘记自己服务群众的使命,把市民当成了被管理的对象,动辄给百姓贴上“刺头”、“刁民”的标签。 一纸利民便民的“倡议”,硬是执行成不容违抗的“圣旨”。

这种权力思维一旦扎根,整个基层的治理体系就会变味。

这种思维下,执法者把市民简单粗暴地分成两类:

听话的是“良民”,有异议的就是“刁民”。

于是,很多基层执法部门用市民的“听话程度”来执法办事,法治在他们眼里形同虚设。

今天敢为了开灯就撬门闯入,明天就可能打着各种旗号任意妄为。

三、从“亮化工程”到信任危机

大同这次的暴力执法,也熄灭了它的城市形象和营商环境。

春晚小品《花架子》里,一句“店家玻璃有点脏”就能掀起轩然大波。基层干部“望领导眼色行事”,从擦玻璃升级到全镇大扫除,最后连洒水车都搬出来了。

台上观众笑得前仰后合,台下现实却更加魔幻。

一纸“亮化倡议”在基层演变成了“铁令”,执法人员竟深夜撬锁、强行开灯。这场闹剧,不就是活脱脱的现实版“花架子”?

去年江西“提灯定损”沸沸扬扬,还没过去多久。大同这出“破门开灯”又接踵而至,让人震惊。

街道打着“为了游客”的旗号,用粗暴方式制造着虚假繁华。商户们战战兢兢配合“亮灯令”,生怕自家店门也遭遇“换锁大礼”。

网友说得对:

我们要的不是“被直播”的繁华,而是一座真实温暖的城市。

明明是营造“灯火通明”的城市形象行动,却用上了“暗无天日”的手段。这样的工程只能暴露无尽的浮躁和短视。

已有游客直言:“不用开灯了,我们不去了。”

为了给游客展现大同古城的繁华,当地政府想法是很美好。但用“撬锁党”硬刚“不开灯党”,这种“运动式亮灯”终究沦为了形式主义的笑话。

铁棍能撬开商户的门,却撬不开城市的未来;

强迫能点亮街道的灯,却点不亮市民的心。

再多“被直播”的繁华,也抵不过一盏心甘情愿的光明。

自己市民都不尊重,又怎么能吸引其他游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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