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在部队里,我们选择复员,以前的自主择业,或者如今的逐月领取退役金,有时干部部门会要求我们的战友写承诺书或者保证书。从众多战友的反馈来看,这应当算是常规操作。简单来讲,就是让你自愿选择,自己承诺并保证不会反悔。
我就有亲身经历,在西藏工作十年,2008 年选择正营职复员时,干部处就让我写了保证书,表明是我个人自愿选择的复员退役方式,今后回到地方,遇到任何问题都不会找部队的麻烦,这是个人的承诺和保证。
我也了解到,有些选择自主择业的干部也有写承诺书的情况。当时他们部队可能起初没要求写,后来发现不行,没有承诺书,随时可能有人反悔,很麻烦。前天我看到一篇文章,有个正营职的战友,选择自主择业,起初一切正常,后来单位已将其自主择业的名单上报,结果两口子到部队找领导,要求更改退役方式为转业安置。没办法,此后部队就让自主择业的战友也要写承诺书。
我觉得这或许并非规定动作,而是常规操作。从来没有规定说,退役时选择复员、自主择业的战友必须写承诺书。只是一些单位吸取经验教训,写个承诺书相对更靠谱,毕竟白纸黑字,是你自己自愿选择的退役方式。
在几种退役方式中,退休暂且不说,有时符合退休条件的也符合转业条件。比如我有个战友,50 岁,副师八年未调到正师,后来选择的是转业而非退休,说不定这种情况都有反悔的可能,更何况是复员或者自主择业的战友呢。
因此,各单位让复员干部、自主择业干部或者逐月领取退役金干部写承诺书、保证书,只是常规操作。如今看来,这是很正常的事。我觉得挺奇怪的,大家都是成年人,尤其在退役方式上,肯定都经过深思熟虑,并非组织强迫你只能选择某一种方式。
在符合条件的几种方式中,除了退休可能不符合,实际上像转业、复员、逐月领取退役金,有的战友也符合自主择业,当年有些战友也符合。那么你自愿选择了某种方式,确实就该承担后果。写承诺书只是个过程,一个常规操作,我们没必要过度讨论。
各位战友,如果你们选择自主择业、逐月领取退役金,或者像我这样选择复员时,是否也写了承诺书呢?请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