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董显华与被执行人石友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23)桂1123执恢12号,因被执行人石友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董显华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石友华
被执行人:石友华,男,1983年9月1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新矮石村3号
身份证号码:
未履行标的额:340940元,执行费4940元
悬赏时限:2025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1日
悬赏金额及领取条件:凡在悬赏期间内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石友华名下财产线索(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给予悬赏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在先举报者获得)。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方式:0774-7882394
出品: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编辑:张奎星
审核:熊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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